精神病人跳楼亡 家属索赔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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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4:07 法制晚报 | ||||||||
法院认为:家属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索赔缺乏相关依据 本报讯(记者王巍)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妻子在协和医院住院期间跳楼自杀身亡,丈夫认为医院没有尽到合理保障义 务,要求协和医院赔偿26万元。昨天上午,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丈夫董先生的诉讼请求。
董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妻子钮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因乳腺炎于2003年8月11日在协和医院住院手术治疗。2 003年8月17日早晨7时50分,钮某从病房八楼的阳台跳下自杀身亡。董先生认为,协和医院的医务人员未尽合理限度 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钮某自杀死亡。于是董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2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钮某在入院治疗时,自称患有精神疾病,说明其具有疾病自知力,亦是精神病缓解的重要标志。且 钮某在跳楼前亦未表现出异常情况,鉴定部门经鉴定亦认为协和医院在钮某自杀过程中的护理行为无过错。故董先生以协和医 院对钮某自杀的行为存在过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医院赔偿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据此驳回董先生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