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女儿败诉“平凡”官司(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20:4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平凡的世界》是当代作家路遥生前的一部最著名的长篇小说,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但在图书市场上却有许多版本。为了收回《路遥全集》的出版权,23岁的路遥之女路茗茗将广州出版社和太白文艺出版社告上法院。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判定路遥的妻子林达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有效,驳回了路茗茗的诉讼请求。上午路茗茗的代理律师称,路茗茗已提起上诉。 据了解,早在2003年9月,林达与路茗茗就签订了《遗产继承协议书》,林达声明放弃对路遥生前所有作品著作权的继承权,由路茗茗全部继承。 案情回放 1992年11月,路遥去世。1997年,路茗茗的母亲林达与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路遥全集》图书出版合同,有效期10年。1999年,太白文艺出版社与广州出版社签订了联合出版协议。 路茗茗请求法院确认母亲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无效。 法官说法 在路茗茗未满18岁,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林达作为路茗茗的法定监护人,在不损害路茗茗利益的前提下,其有权处分路茗茗享有的路遥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故法院认为林达与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真实有效。 律师说法 两份出版合同均没有得到权利人路茗茗的追认,也未对其母亲进行授权,因此构成无效合同。 小资料 路遥,1949年出生于陕西省清涧县,1992年早逝。1980年发表《惊心动魄的一幕》。1982年发表中篇小说《人生》,后被改编为电影,轰动全国。1986年发表《平凡的世界》。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