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交管条例电动自行车遭封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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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20:4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今日起,珠海交警将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执罚,违反者罚款500元。 5月底,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封杀”电动自行车。 北京落点
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交通立法的刘先生告诉记者,本市已将电动自行车列入管理范围,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管理,目前不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作者:樊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