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长被指扇女商贩耳光 15名目击者签字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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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1:2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潘澄清)为了一块广告牌,丰台南苑晓宇理发店女老板果怡萍昨天与南苑城管分队队长韩非发生肢体冲突。事后,果怡萍拿出医院诊断证明,声称自己遭到韩非殴打并被扇耳光。韩非否认自己扇过对方耳光,他也拿出诊断证明,宣称自己遭受“暴力抗法”而受伤。不过,现场15名群众集体签名做证,支持果怡萍的说法。 昨天中午,果怡萍坐在理发店的沙发上哭泣,她的双臂和腰上有五六处伤痕。果怡
理发店周围的部分群众向记者表示,他们当时确实看到韩非打果怡萍耳光,并将其打倒在地。随后,有15位目击者签名帮果怡萍做证。南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果怡萍属外伤性头晕,双二肢、双腰部皮肤擦伤、软组织损伤。 当记者下午联系上韩非时,他也拿出了一张诊断证明。证明显示,韩非外伤性头晕,头部、腰部、右小腿软组织挫伤,右小腿皮肤擦伤。韩非称,当天上午他看到理发店广告牌放在门口,便提醒果怡萍拿回屋内,否则将予以没收。没想到20分钟后再次经过时,他发现广告牌还在外面。“我当时要没收广告牌,她拿起广告牌往屋内跑,我跟进屋后,她不但骂了脏话,还抡起理发工具打中了我的太阳穴,我才下意识地将她控制住!”韩非声称自己“只是将她摁在了地上,并没有扇耳光,更没有踹她踢她!”韩非表示,果怡萍的行为已经涉嫌暴力抗法。 丰台城管大队监察科一位姓王的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韩非没收广告牌的做法是正确的,但城管执法人员也应遵守礼仪规范,“不能别人打你,你就还手”。他称韩非还手的做法确实不对,城管大队已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由于韩非和果怡萍已先后报警,这位王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