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婴儿被扔在医院 警方按涉嫌遗弃罪立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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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2:2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近日,衡水市一产妇在桃城区计生局妇产医院产下先天性脊柱裂的男婴后,将孩子遗弃到医院回了家。目前,警方已经按涉嫌遗弃罪立案调查。 6月30日下午,在衡水市社会福利院,记者见到了那个可怜的男婴,他正熟睡着,身上裹着蓝色带花的小褥子。由于能够找到父母,这个婴儿不符合入院条件,社会福利院只能暂时收养,不能入院救助。
记者从桃城区计生局妇产医院了解到,6月17日上午10时许,一个张姓的产妇临产入院。该产妇张某通过B超检查显示,婴儿胎位不正,脐带绕颈三圈,非常危险。11时30分左右,医院开始为产妇实施剖腹产。产后,院方发现该婴儿患有先天性脊柱裂。其家人得知后,却咬定医院在产前检查时,并未检查出孩子有此疾病,要求医院方面给予赔偿。6月23日,产妇张某由家人从医院接走,第二天上午9时许,张某的家人找到妇产医院,商讨赔偿问题。在双方未曾谈妥的情况下,婴儿的奶奶便把这个刚刚出生几天的婴儿扔到医院。后来,医院与婴儿的家人取得联系,但对方拒绝将婴儿接走,医院不得已通知了警方。6月30日上午,民警们将婴儿送到了衡水市社会福利院,希望社会福利院予以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