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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15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要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5:00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昌民)从7月1日起,在我省范围内凡是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的15类食品加工企业将一律停产整顿。这15类食品包括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

  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这些停产整顿企业待整改结束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后方可恢复生产。对继续违法生产者,按照《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依法查处。对于农村、偏远山区、交通闭塞地区,虽然已领取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又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小作坊,由当地质监部门对其登记建档,并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限定区域销售,对此类小作坊不按无证查处。获证企业必须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在最小包装袋上加印(贴)QS标志。未加印(贴)QS标志进行生产、销售的按无证进行查处。对经限期停产整顿仍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产品质量屡次不合格特别是生产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冒用QS标志的食品生产企业,各级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处,并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坚决取缔,同时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在7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对今年7月1日后在市场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7月1日以前的第二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膨化食品等10类合格食品,在保质期内的,可以不加印(贴)QS标志继续销售。不得销售无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的食品,并严格实行无QS标志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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