倔少女离家出走 试图两次逃出救助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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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8:10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毛秋雁)6月30日,河池某乡镇学校就读的初中女生被公安机关送到了柳州市救助站,因怕被“限制人身自由”,女孩试图两次逃出救助站,最终被从河池特地赶来的班主任和校长带回了家。 当晚7时50分,记者在救助站看到了这位女孩。女孩蹲在救助站的车库内,不让任何人靠近她,工作人员怕她“溜走”,只能站在离其十米远的地方守着她。
救助站的副站长黄炳鑫告诉记者,女孩是中午由110民警送来的。该女孩来到救助站后,站里就被闹翻了天。根据经验,工作人员估计是个离家出走的女孩,于是拿来食物,并安排房间给她休息,尽量让她冷静下来。但是女孩不吃不喝,拒绝接受救助,大闹着要离开救助站,对工作人员的提问也闭口不谈。最终在她的口中,工作人员“抠”出她是河池市某学校的学生,立即打电话与该校联系。女孩得知老师要来,下午4时趁着工作人员不注意,跑出了救助站,幸亏被工作人员发现将其追回。但女孩死活不回房间,非要在车库呆着。当晚8时,小女孩又躲开工作人员的视野,跃上车库的窗户试图跑走,幸好车库外是个死胡同。 晚8时30分,该学校的班主任和校长赶到了救助站,一看到女孩,他们都松了一口气。班主任告诉记者,该女孩是该校初一年级的学生,因为早年父母离异,她随着妈妈一起生活,由于母亲在外打工,女孩又随舅妈生活。一个星期前,她和隔壁班一个同样是父母离异的女孩子一起出走,学校和家长都急坏了。 听了老师的讲述,黄炳鑫副站长十分感慨。他告诉记者,根据救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救助站实行的是救助者自愿救助,但是对于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救助站一定要将他们送到监护人手中才安心。 临走时,班主任告诉记者,离异家庭的孩子在心理都有一块不愿意被人揭开的伤疤,将女孩接回学校后,学校一定会多关注这些特殊的孩子,不能让爱因为父母的离异而缺失。 作者:毛秋雁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