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人杀人恶魔也流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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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9:42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实习生赵哲 2003年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各分局陆续接到4起报案。被害人大多为大货车司机,都是被人用钝器打死在出租的平房内,货车不知所终,被害人都是被人以配货的名义骗至案发地点,然后被杀害的。河北省、吉林省和辽宁省抚顺市发生了几起类似案件。沈阳市公安局将上述案件定为沈阳市“串联44号”租房杀人、抢车系列案件,省公安厅同时将此案列为挂牌
今报讯2005年6月30日早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大法庭座无虚席。被指控作案14起,杀害13人的康守义受审,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抢劫、盗窃、诈骗4个罪名对他提起了公诉。 当庭认罪不愿说细节 小个子的康守义今年35岁,看起来很老实,“我杀人后搭出租车离开时,从来就没有人怀疑过我。就算警察临检,我长得这么老实,也没人拦过我。”在公安机关,康守义曾说过。在法庭的审理过程中,康守义表现得也很老实,对自己的罪行全部承认,但是不愿意说自己作案的细节。“你看到庭下有这么多的被害人家属是不是有顾虑,不好意思说?希望你能够如实地进行供述,给这些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法官的话打开了僵局,但还是由于作案太多,康守义对几起案件语焉不详,还把两起案件给弄混了。 作案三阶段由杀到骗 第一阶段杀人:根据起诉书指控,2001年7月,康守义开始了“杀人之旅”,他杀死了曾雇用的一个木匠,“他坑了我,卷钱跑了。”此后的两个月时间里,他先后杀死了从38岁到21岁的5名与他发生了关系的陪舞女,就是因为“她们缠着我要钱,我就把她们杀了。” 第二阶段杀人抢劫:从2003年8月开始,康守义杀了一名出租车司机并劫车。2003年11月到2004年7月之间,他伙同于静安作案5起,杀死5人,抢劫5辆大货车,作案范围从河北到吉林。 第三阶段诈骗:2004年3月和8月,康守义和于静安开着抢来的大货车以空车配货的名义诈骗两起,共103万余元,并将一名雇用司机杀死。他很明白地告诉法庭他的作案动机:“为了钱。” 面对家人恶魔也流泪 由于案件复杂,庭审持续的时间很长,到后来康守义表现得非常烦躁,每当公诉机关问他对证据有没有异议时,他总是恶声恶气地吼一句:“没有!” 庭审结束,当康守义被带出法庭时,他频频向坐在旁听席上的家人回首,有些恋恋不舍地对亲人们说:“我在里面挺好,你们别担心。”有些泪珠在眼圈里打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