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谋挪用公款50万 俩经理同时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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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0:13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川7月1日讯 (记者 康嵩 实习生 王克学 通讯员任庆韩卫)因昔日上司急需资金开办企业,某国有公司的经理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土地补偿费50万元,借给昔日上司使用。今年6月21日,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纪某、张某被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4年8月,淄博某国有公司经理的张某,打算与他人合办一家私营企业,需要注册资金50万元。张某得知其曾经的下属纪某担任经理的区级公司刚得到一笔土地补偿费,计划用于该企业下岗职工改制后的补助费等开支。张某随后联系纪某,想借用这笔资金,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 考虑到与张某的交情,纪某便将50万元企业土地补偿费借出。2004年8月30日和2004年11月10日,张某分2次偿还了借款。经群众举报,纪某、张某2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