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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廊拆迁户子女转学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1:03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丁宁)金廊拆迁子女转学有什么说法?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在沈就读有什么特殊照顾?沈阳中小学招生基本政策出台后,记者7月1日又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相关的补充规定。年满6周岁可以上小学

  小学入学年龄一般为到8月31日满6周岁。小学班额控制在25至40人之间,初中控制在56人以内。跨区就读或在于洪、东陵区9个街道办事处居住(原户籍在市内5区)的小学毕业
生,可在户口所在区或原户口所在区就读初中,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审批由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

  金廊拆迁子女转学不收费

  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第203号《关于妥善做好金廊工程招商地块拆迁工作的会议纪要》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小学、初中学生就学问题”,会议原则确定:“在原所在区内发生的问题由本区负责解决,搬迁到其他区的,由迁入区就近安排,迁出区出具相关证明,由此引起的转学一律不收费。

  拆迁户在原所在区购房或租房居住的,由原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妥善为拆迁户子女安排学校就学。拆迁户搬迁到其他区的,拆迁户要持迁出区教育局、原就学学校为其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市金廊办为其签发的拆迁证明,由迁入区教育局按其实际购房或租房情况就近安排就学。金廊工程涉及的拆迁户子女转学,一律不收费(正常的学杂费除外)。”

  流动学生入学要交借读费

  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请到暂住地教育局咨询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流动适龄儿童入小学、初中,需要交纳借读费,小学每生每学期200元,一学年4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400元,一学年800元。

  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入学有规定

  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在国外正规大学及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尖子人才和“有特殊和重大贡献者”,其中包括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已加入外国国籍后短期回国工作的人员。

  来沈阳市工作或定居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在国外生活学习一年以上并欲就读沈阳市中小学校的,可享受以下待遇:可以选择东北育才学校国际部或户籍与居住地所在区的接收博士子女来沈入学定点学校(双语教学试点学校,不含省、市属学校)就读。如在沈阳市参加中考(在国外初中毕业),录取时可在其总成绩上加分。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学的收费,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

  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资格认定,以省教育厅或市人事局的证明为据。留学回国人员可持省教育厅(省引进)或市人事局(市引进)出具的证明,领事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博士学位证书”、“接收单位介绍信”和子女在国外就读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到所在教育局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如遇有特殊困难,由市教育局协调解决。对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有特殊和重大贡献者”的子女,入学时采取“一事一议、分别审批”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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