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医院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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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2:4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欢)昨天,卫生部公布了全国46家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和6家获准设置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卫生部强调,未经审批任何医疗单位不得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昨天,卫生部通报了武汉广德妇科医院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处理结果:目前该院已经被要求停业,吊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待全部违法事实查清后将被吊
在卫生部公布的46家获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中,北京市共有四家医疗机构,他们分别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以及北京协和医院,获准设置精子库的医疗机构本市没有一家。 卫生部在通报中表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实施,精子的采集与提供应当在经过批准的人类精子库中进行。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地方实际医疗需求,凡拟新筹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