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爱心助洪涝灾区重建家园 汕头慈善总会收到首笔救灾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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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14:4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昨天上午,市区热心人郭女士将200元的救灾款捐赠给汕头慈善总会,这是今年广东省遭受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涝灾害后,我市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收到的首笔善款,未来几天,捐赠款将会陆续到位。 今年6月以来,广东省遭受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省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市民政局发出紧急呼吁,希望我市
据悉,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此次捐赠活动由各地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汕头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具体负责接收捐赠。尚未建立慈善机构的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捐赠活动以捐赠款为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行政命令或硬性摊派。接收部门应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和感谢信。汕头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或民政局应向社会公布捐赠的办法、地址、账号及联系电话,并定期将捐赠接收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汕头慈善总会接收捐赠的办法、地址、账号及联系电话如下:直接向汕头慈善总会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上门捐款。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的凭转账、汇款凭证到汕头慈善总会换取捐赠收据。 汕头慈善总会地址:汕头市平西一街3号。捐赠热线:0754———8606184收款单位:汕头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分行长平支行(长平路53号二楼)银行帐户:16059008091001联系人:杨国雄、彭熙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