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少年进京学艺 成“盗窃公司”主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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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3:17 法制晚报 | |||||||||
7人组成专偷铁路团伙 分工明确 4个月作案数十起 近日分别获刑——— 一人刑满释放后当起了老板,“雇用”农民工组建“盗窃公司”,柔道少年错进“公司”成为盗窃主力……短短两年内,盗窃团伙盗窃六七十起,已查证34起,涉案金额近7万元。
刑释后盯上铁路成立“盗窃公司” 2004年初,从监狱里出来的杨三似乎已经不习惯过正常的生活,他将目标瞄向了离家很近的铁路。 在玩牌过程中,杨三认识了来自内蒙古通辽市的张经、库雷等人,几人进京打工却始终赚不到钱。于是杨三不失时机地抛出绣球———组建“盗窃公司”,杨三帮忙解决几人在北京的住宿问题,作为老板杨三拿盗窃所得的60%。 张经、库雷等人觉得这是条“出路”,加上杨三是北京本地人,还是“大狱出来的人”,于是几人便服从了杨三的安排。 柔道少年进京拜师却成“窃团主力” 杨三的“盗窃公司”中有一位特殊的“窃工”———18岁的吴龙。 吴龙曾在内蒙古体育运动学校学习柔道,成绩优异的他跟父母商量后,只身来到北京拜师学艺。然而到达北京却得知“老师已经带学生打比赛去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无事可干又考虑家中经济拮据的吴龙,经老乡介绍于去年5月成为盗窃公司的一员。由于吴龙体格强壮,动作利索,很快成为“主力”。 成员分工明确4个月盗窃70余起 “盗窃公司”成员共7人:杨三做老板———负责“窃—销—分赃”,并担任“会计”、“出纳”,负责收取买卖货款,并给“窃工”发工资;5人做“窃工”———专门以各种手段偷盗铁路货物;1人负责“消化赃物”———以“收购废品”名义将赃物卖出。 以此分工,杨三的“盗窃公司”在短短的4个月内便作案六七十起,后经检察机关查证认定34起,涉案金额将近7万元。 近日,北京市铁路运输人民法院宣布,杨三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他几人分别获刑。 (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张丽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