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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心下移创新机制开创商标专用权保护新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3:17 山西日报

  2004年以来,山西省工商局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确定为全系统三个重点集中整治行动之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实现了三个飞跃性突破:一是商标办案数量实现了飞跃性突破。2004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6l3件(移送司法机关9件),立案查处的案件是全系统前十年查办此类案件数总和的1.7倍;收缴罚没款583.6万元,是上一年的7.9倍。这是“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集中行动的直接战果。二是工商所办案水平实现了飞跃性突破。通过强化培
训、强力实践,许多工商所实现了从不会办案到会办案、从办小案到办大案、从习惯于用《反法》到主动运用《商标法》办案的大跨越。工商所查办的案件占到了83%,真正成为商标办案的主力军。这是“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集中行动对基层建设的带动成果。三是商标注册数量实现了飞跃性突破。通过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大力宣传商标法律和帮扶企业,使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明显提高。2004年,全省共提出商标注册申请4998件,是上一年的1.5倍,其中我们引导、帮助企业申请商标注册1507件,是上一年的10倍。这是“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集中行动对经济发展的辐射效果。

  一、着眼大局,先行一步,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

  山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流通领域存在的商标侵权假冒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严重危及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在保护商标专用权行动中,我们立足于早,努力做到“四个到位”:(一)及早部署,认识到位,这是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良好基础。2003年,省工商局新一届班子上任后,确立了“增强五种意识、创造五个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主题。这个主题符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讨论2004年工作任务时,局党组一致认为,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加强执政党建设,2003年中央已经在全国19个单位进行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试点工作。抓住保护商标专用权这个国际国内热点问题,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不但是山西提升竞争力的当务之急、“商标兴省”的迫切需要,而且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法为民要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山西三千万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不但关系山西的发展,而且关乎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不但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2004年初的工作会议上,省局将“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作为三大集中整治行动之一进行了重点部署。至6月底,全省已查办商标侵权案件874件,收缴罚没款123万元,分别是上年同期的4.9倍和4.1倍。6月20日全国工商局长会议后,特别是国务院召开的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以此作为引深集中整治行动、保护知识产权的再动员令,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方案》,在年初《集中开展“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补充方案》,充实了整治内容,为圆满完成保护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我们同样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列为“五项重点执法行动”的重中之重,先后开展了保护“杏花村”、“杏花”、“中国石油”商标三个专项行动,截至5月底,查办各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565件,上缴国库罚没款156.8万元;与此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以及农业、旅游、商务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突出了重点商标的保护力度,力求做到先进性教育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理顺体制,责任到位,这是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按照规范、效能的原则,我们重新规划了省、市、县、所的工作重点和权限,将省局的工作重点放在对全系统的宏观指导、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制定政策上,大量的具体的商标监管工作则由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承担。我们要求商标监管工作要“四落实”,即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和职责落实,以确保监管职能到位。在集中行动中,省、市、县三级工商局都成立了领导组,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股具体抓,分片包点,把整顿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明确到每个执法干部头上。做到了既统一领导,又分工负责。长治市成立了以李国隆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组,并实行了“三联”工作机制:联席——定期召开会议;联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联系——建立案件线索抄告和移送制度,在集中行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查办案件数量名列全省前茅。我们在全省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大同、阳泉、忻州等地工商部门为了消除地方保护,还试行了交替检查、交流人员、交叉办案,收效明显。(三)加强督查,奖惩到位,这是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关键环节。有监督检查,才有促进;有奖惩措施,才有动力。为此,省局不但抽调专人,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通报,而且专门制定了《商标监督管理工作年度积分考核办法》,将商标管理工作细化为案件查处、商标战略、日常监管、档案管理、人员机构、办案装备、业务培训、工作实效等8类25个小项,对各市级工商局进行分值量化考核,年终根据分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五个局分别给予10万元重奖。这些措施,大大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吕梁市工商局在最后的总结中说,正因为拧得紧,他们一年干了过去三年的活,而且在半年小结和全市工商局长会上,各县(市)局长带着案卷,逐户逐案汇报,这在吕梁工商办案历史上还是首创。(四)广泛宣传,效果到位,这是搞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客观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省局要求,把宣传作为这次集中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重要内容。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商局先后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华社等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媒体参加,发布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著名驰名商标认定等内容,不但震慑了违法分子,使广大生产经营者受到了教育,而且给消费者提供了明辨是非的生动教材。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在大型超市、公交沿线、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悬挂和设置“打击商标侵权,保护知识产权”条幅和灯箱。三是积极地与当地媒体配合,开办专栏。太原市工商局与电视台合作制作“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系列专题片。长治市工商局在《长治日报》连载商标知识,在《上党晚报》开辟每周一案专栏,在当地影响很大。朔州市工商局在《朔州日报》、红盾信息网刊发大要案件,予以曝光。运城市工商局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商标扬起富民帆》,在新闻栏目中连续播出,反响强烈。四是利用古庙会、旅游节、农村集市等多种场所、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商标问题的关注。全省举办各类有关商标的宣传活动1563次,发放宣传资料438550份,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商标意识。

  二、重心下移,典型带路,着力推进工商所商标办案工作

  在整治行动中,我省突出的特点就是将工作重心下移,着力推动工商所商标执法办案。我们认为,工商所履行商标监管职能,具有三大优势:一是人员优势。机构改革后,在商标监管任务日渐繁重、县级工商局商标专职管理人员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在编制、人员方面的明显优势。二是地域优势。工商所处于市场监管第一线。强化工商所的商标监管职能,便于发现案源,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行为,有利于实现商标行政执法到位。三是政治优势。工商所点多面广,不但有利于消除商标行政执法上的盲点、盲区,而且可以及时地将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在维护山、老区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对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执法为民的历史使命、树立工商形象,有着特别的意义。为此,我们从四个方面入手,推动工商所商标办案:(一)培训下移,抓学习苦练内功。为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省局深入各市,对市、县、所三级商标监管骨干进行了重点培训,要求他们深入一线培训基层执法人员。太原、临汾、运城、阳泉、长治等市相继召开了商标案件评析会、办案技能培训、股所长专题培训会,通过案件评析、以案说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不断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理清办案思路,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据统计,全省共举办各类商标法律法规,案件评析会(班)156期(次),培训人员8156人(次)。(二)指导下移,抓重点求得突破。按照总局部署和我局的具体方案,我们结合实际,加强了对市局、县局尤其是基层工商所的指导。我们还从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入手,从查处认定相对容易的案件入手,引导工商所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一些县局将工商所分类排队,对商标办案力量相对较弱、辖区商标违法较严重的工商所进行重点指导,使查办的案件合法、过硬。如,晋城市工商局商广科人员在高平与基层的同志同吃、同住、同办案,从如何找案源、如何调查取证、如何定性、如何处罚四个环节入手,实际操作。在全省保护“汾”字商标、保护涉外商标“皮尔·卡丹”、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健力宝”、保护“清华阳光”专项执法行动中,工商所的执法办案水平迅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三)办案下移,抓典型带动全面。晋中市工商局的“小局大所”改革曾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他们提出要借“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的强劲东风,在工商所实现了从收费所向监管市场主力军这一战略转移之后,又实现从办理一般性案件向办理专业性、复杂性案件的“第二次战略转移”,提升工商所的办案水平和监管档次。该局所辖的榆次分局迎宾工商所在实践中摸索出从上、下、内、外全方位、多视角发现案源以及破解调查取证、定性处罚等难题的一整套经验,仅上半年就查处了20件商标侵权案。我们抓住这个典型,经过调研、规范,在2004年8月适时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再动员暨工商所办案榆次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他们的做法和其他市、县、所的一些好经验,极大地推动了工商所商标办案工作,在全省出现了“所所争办商标案件”的好势头。办案数量在上半年创出新高后,下半年又增长了8倍。一些兄弟省市的同行从媒体上得到这个消息后,也专程来参观学习。(四)指挥下移,抓协调形成合力。一是针对基层工商所查办案件遇到的干扰多、阻力大的问题,采取一般案件指导办、疑难案件帮着办、大要案件调集力量突击办的做法,确保了办案成效。对一些重大案件,强化横向、纵向联动配合,由省、市、县、所联手,工商、公安联合施以“重拳”。如对潞城市南岗粉磨站侵犯“晋牌”、“潞洲牌”商标案,临猗某单位侵犯“清华阳光”商标专用权案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幅度重处,使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大大超过违法收益,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二是针对易发、高发类案件,追根源,抓串案,扩大战果。晋中市开发区分局查处了马某假冒杏花村、国宾汾酒黑窝点后,市局在第一时间将此情况通报各局,同时通报了假冒商标的特征、假冒酒的类型。紧接着,寿阳查处了一销售窝点,现场查扣129箱;祁县端掉了印制假冒杏花村、国宾汾商标窝点。三是针对企业尤其是著名、驰名商标企业受侵害状况,取得配合后行动,达到事半功倍效果。太原市工商局万柏林分局滨西工商所积极探索,建立了执法主体、商标权人、经营商户和广大消费者之间“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忻州市工商局忻府分局和田七牙膏、三维乳胶、南孚电池、桑塔纳汽车等商标权人联系,经厂家指证,一查一串,大大降低了执法成本。强化工商所商标执法办案力度,使全省的商标监管呈现出新的特点。从案件涉及领域来看,虽然有生产领域中的案件,但是流通领域的案件占到总案件数的96.6%(侵权商标商品95%以上由外省市流入我省);从案件覆盖范围看,既有城市中的案件,也有偏僻山村的案件;从个案案值来看,既有数十万元的大要案,也有仅仅20元钱的小案子,凸现出这次行动对群众利益,特别是偏远落后地区群众利益的保护效果。因此,“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社会影响之好前所未有。

  三、关口前移,打防并举,积极探索商标监管长效机制

  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如何建立一套事半功倍的长效机制,一直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努力的目标。在这方面,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作了许多尝试。(一)立足源头,建立事前行政预警机制。一是加强对商标标识印制源头的重点监控。特别是商标印制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把监管工作的重心由资格审核转变到行为监管上,健全档案,及时巡查,经常沟通,防患于未然。如忻州市在对商标印制单位检查中,采取“三查三看”:查账本,看是否有违法行为;查合同,看承接的商标业务手续是否齐全;查车间,看印制成品是否合法,从印制源头上扎紧了篱笆。二是加强对商业零售业重点商标商品来源的监控。如晋中市的《外阜入晋商标备案制度》,太原市的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重点商标商品(主要是著名驰名商标商品、首次售卖产品)信息交流制度等。三是加强对新开办企业的重点监控。对新开办企业、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及时发放行政预先警示通知书,督促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有关手续,努力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二)立足制度,建立事中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商标执法网络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制定管理制度是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我们在建立了省、市、县、所四级商标执法网络的同时,建立了一整套制度。这些制度分三个层次,是基本的执法办案制度,如《商标监管层级目标责任制度》《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工商所商标执法办案规程》《商标案件联办协查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以及多部门保护商标专用权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案件办理监督制度,如《案件跟踪监督制度》《行政执法建议制度》《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三是结合信用工商、数字工商建设,建立案件信息反馈制度,如将商标办案和监管产生的各种信息反馈给信用信息中心,作为分类监管和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逐步形成以12315申诉举报电话为依托,省、市、县、所四级贯通,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商标保护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处置能力。(三)立足规范,建立事后主动回访机制。一是照后回访,即对刚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回访,告知相关注意事项,预防无意犯规。二是标后回访,即对刚注册商标的市场主体进行回访,提醒依法使用商标,积极防范侵权。三是案后回访,即对已查处的企业进行回访,帮助建章立制,引导合法经营,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回潮反弹,延伸执法链条。介休市西靳屯个体工商户董贵,曾因假冒他人商标被工商部门处罚,一直存在抵触反感情绪。工商所多次找他谈心,终于消除了董贵心中的误会,并帮他领了营业执照,注册了“晋介”商标,办起了加工厂。董贵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是偷偷摸摸送黑货,现在是正大光明进超市。”(四)立足发展,建立商标战略激励机制。保护是为了发展,发展又是最积极的保护和最有效的预防。我们一方面积极围绕本省调产项目企业,支柱行业,高新技术产品和农副产品企业,狠抓企业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和管理。如临汾市开辟了商标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全省引导帮助企业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1507件,指导了2410个企业正确使用商标。另一方面,按照“商标兴省”的战略部署,积极受理、认定山西省著名商标111件,提请省政府向拥有全国农产品种子行业的首例驰名商标——“屯玉”及图形的山西屯玉种业有限公司奖励100万元。制定了《山西省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培育的商标,引导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633件,有力地服务了“三农”发展。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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