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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被调查者不赞成“光膀子”上街(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06:39 华商网-华商报
九成被调查者不赞成“光膀子”上街(组图)
夜市上的“光膀子”

  本报记者 赵彬 摄
九成被调查者不赞成“光膀子”上街(组图)
占道经营(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 路超 摄
九成被调查者不赞成“光膀子”上街(组图)
绿化带上遛狗(本报资料照片)

  调查背景

  6月24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社会各界征询《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当日,本报与华商网联合推出《民意调查》栏目以“西安城市容貌标准请您评说”为题发出问卷,受到众多读者关注。截至昨日下午6时,500多名读者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投票等多种方式参与。

  核心数据

  93%的被调查者认为绿地、草坪应禁止纳凉露宿。

  90%的被调查者认为公共场所应当禁止“光膀子”。

  88%的被调查者认为城市居民可以养宠物,但应保持宠物所到之处的环境卫生。

  83%的被调查者认为在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上应禁止晾晒有碍观瞻的物品。

  71%的被调查者认为西安城市道路非法占道经营、搞促销现象较为突出。

  调查解读

  绿地、草坪纳凉露宿不应该

  《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城市广场、花坛、游园内的树木、花草应管护良好,禁止在绿地、草坪上消夏、纳凉和露宿。调查结果显示,在500多名被调查者中,九成多的读者都赞成西安市应该禁止市民在城市绿地、草坪上纳凉露宿。

  不少读者认为,每到夏季傍晚,总有许多市民拿着凉席、饮料等物品,在南门、南二环等处的绿地、草坪上消暑纳凉。横七竖八躺在草坪上的人们不但破坏了环境,也让西安的城市形象大打折扣,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政府应该禁止。在禁止的同时,其中74%的被调查者也希望,政府能考虑在合适的区域给市民提供一些专门消夏纳凉的绿地,疏导并举解决这一问题。

  “光膀子”上街真不雅

  “光膀子”一直被人们视为不文明行为,此次拟出台的《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特别提到,到公共场所、繁华区、旅游区及户外活动的人员,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调查中,公共场所是否应该禁止“光膀子”也成了读者争议激烈的问题。

  从调查结果来看,90%的被调查者都认为市民在公共场所应当禁止“光膀子”;选择“光膀子”属于“个人爱好,无所谓”观点的读者仅占10%。参与调查的读者陈先生在电子邮件中说:“夏季天气炎热,不少男士干脆‘光膀子’上阵,这样的形象在自己家里当然无可厚非,要是出现在公共场合就不太合适了,这反映出来的是一个人的文明意识和个人素养。”

  此次市容新标准规定,城市居民不得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及犬类宠物,但随着西安城市的发展,城市居民中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宠物已经成了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在调查中,围绕着城市居民能否饲养宠物,众多读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最终的调查结果表明,88%的被调查者认为城市居民可以养宠物,但饲养者应该自觉保持宠物所到之处的环境卫生,不得带到公共场所影响他人。

  阳台晾晒物品要注意

  许多市民在生活中都有在阳台、窗户外晾晒物品的习惯,但如果不注意选择,大家都把家里的“破烂”、“宝贝”堆在屋顶、阳台或窗户外,临街的建筑物就会显得杂乱不堪,与整洁的城市容貌格格不入。本次调查中,83%的被调查者就对市容新标准中,屋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有碍城市容貌和观瞻物品的规定表示支持,特别是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上禁止晾晒。

  非法占道、搞促销应禁止

  根据市容新标准的要求,城市道路上禁止流动兜售商品和散发宣传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及步行商业街进行宣传。对此,调查中有71%的读者都认为,西安城市道路非法占道经营、搞促销现象较为突出。

  参与调查的读者刘先生说,非法占道经营、搞促销的现象不但影响市民出行,一些流动商贩在街头随意兜售小商品、散发宣传资料的行为,也影响了城市的对外形象。

  繁简字混用全反对

  “临街单位和门店的牌匾及节庆标语应字迹工整,书写规范,内容不得出现错别字,繁简字混用、缺字和笔画不全的现象。”在参与调查中的读者中,100%的读者都对市容新标准中的这项规定表示赞同。

  读者们普遍认为,临街单位和门店的牌匾及节庆标语也是城市形象的一个缩影,西安一些路段上,霓虹灯广告残缺不全,门头牌匾、节庆标语上错字满篇的现象,不光有碍城市容貌,与西安文化古城的称谓也不相符。

  阳台是否该封闭争议大

  市容新标准中,第一次对建筑物容貌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内容中“外阳台不得擅自封闭”的规定,引起了参与调查者的争论。调查结果显示,近半数的读者认为临街建筑物的外阳台不应该封闭,因为各单位、各小区阳台封闭要求不同,造成建筑物容貌混乱,与周围环境也不协调。

  而反对的读者认为,考虑到安全的因素,不少读者都采用封闭外阳台的办法防小偷,如果外阳台不得擅自封闭,许多读者对家庭安全表示担忧。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读者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标准。

  市民建议

  本次调查中,读者在发表意见的同时,也对《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好建议,下面是部分建议比较集中的问题。

  建议一:体现古城历史文化特色

  西安不同于上海、广州等城市,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特色,但城市中的一些建筑物及设施却极不协调,难以突出西安的城市特色。市民们建议,新标准中能将建筑物、城市道路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以及色彩运用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内容也增加进去,更好地规范西安的建筑物容貌,体现出西安历史文化特色。

  建议二:细化标准方便操作

  不少市民提出,《标准》中部分规定太模糊,实际执行中难以操作,例如标准中对于有碍城市容貌和观瞻的物品没有具体说明,执行当中大家难以区分哪些物品属于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范围。市民们希望在正式公布的《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中能对一些比较模糊的规定作出详细说明,便于读者参照。

  建议三:尽快出台处罚规定

  《新标准》中的很多规定都属于禁止条款,若违反了这些禁止条款相关部门如何处罚,成了调查中一些市民关注的话题。“光膀子”上街要不要罚款,市民露宿草坪、绿地是不是要惩戒?市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在正式公布《西安市城市容貌标准》后也能出台配套的处罚条例,规范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也让老百姓清楚违规的后果。本报记者 刘燕

  能否养宠物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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