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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大厦无法定消防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12:55 扬子晚报

  身为高档写字楼的黄埔大厦没有法定的消防责任人和治安责任人,而且这一反常状况已经持续了三个月之久。近日来高温不断,属于火灾高发期,时有火灾事故见诸报端,这不禁让该大厦业主吴女士心里发紧,她致电本报寻求帮助。

  据吴女士介绍,造成大厦法定消防、治安责任人缺位这一尴尬局面的起因是三个月前的一起物管纠纷。今年4月份,大厦原物管方金大地物业管理公司与大厦业委会之间的工作合
同到期,业委会转而与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此举引发了金大地方面的强烈反应,当新鸿运物管人员试图进入大厦接手物管时,金大地方面坚持不肯退场。于是黄埔大厦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大门外,新鸿运的物管在站岗,而大门内,金大地的员工在工作。如果说这样的场面只是让吴女士感到有些不适应的话,那对大厦消防、安保责任人缺位的问题则是实实在在的担心。由于金大地方面的聘用合同已经到期,所以他们对大厦的安保和消防已经没有了法律责任,可是至今大厦安保责任人和消防责任人还是由金大地方面的人出任。那意味着,一旦消防或是安保方面出问题,连个负责的人都找不到。

  黄埔大厦业委会顾主任也表达了这样的担心,她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写字楼的消防责任人与治安责任人应由托管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担任。现在金大地拒绝退场,大厦的消防和治安责任人也就一直由金大地方面的人员继续担任着。可是又过了合同期,这样的“兼差”难免让业主们不放心。业委会也曾经就此事向南京市房产局申诉过,房产局方面作出批示:金大地继续留在黄埔大厦实施物管无合同依据。然而转眼三个月了,金大地丝毫没有离场的意思,业委会对此也很头疼,他们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金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条件退出。

  记者又就此事致电金大地物业管理公司。从该公司人事部到综合事务部,都没有工作人员愿意就此事作出解释,辗转多次后,金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场部的王经理接受了电话采访。他告诉记者,公司对媒体采访有规定,必须由专门的发言人负责解释,而发言人目前身在香港,暂时不能作出回复。本报记者朱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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