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院校毕业生回津进津就业落户存档手续怎样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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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3日22:10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延军实习生李琳)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目前正值外地院校毕业生回津、进津的高峰时段,许多毕业生和家长对于如何办理就业、落户及存档等有关手续不甚清楚。该中心提醒广大毕业生和家长,一定先搞清办事程序再行动,以免跑冤枉路。一、外地院校非津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进津就业、落户、存档手续 就业、落户:凭已经天津市教委、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备案并加盖公章
存档: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中心”,也可在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电话查询(23018720、23018721)。在确认档案已到达本“中心”后,可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委托管理手续。二、外地院校天津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回津就业、落户、存档手续 就业:(1)毕业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同时办理落户编号手续。(2)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求职登记,接受推荐服务,并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3)准备出国、考研或暂不就业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 落户:凭报到证(已办理户口编号手续)、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到市公安户口办公室办理落户手续。 存档:(1)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已落实用人单位的,若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单位;若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毕业生离校时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3)毕业生离校回津后,可凭报到证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也可在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电话查询(23018720、23018721)。在确认档案已到达“中心”后,可办理人事代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