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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救落水者牺牲续:获救者不露面难被认定烈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0:17 沈阳晚报

  本报在7月1日报道了山东来沈打工好青年韩磊,在救出一名溺水男子后不幸身亡的事迹,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然而,时至今日,被救上岸的那名男子仍没有露面。7月3日,韩磊的父亲在事发地附近张贴寻人启事寻找获救男子,希望其能挺身出来,对韩磊的英雄义举予以证实,以此来告慰泉下韩磊的英灵。

  梦里见儿, 妈妈悲伤难止

  6月30日14时40分,韩磊在抢救一名落水青年男子时,不幸身亡,被救上岸的男子竟穿上衣服悄悄地走了,此事给其家庭带来巨大悲伤。

  7月3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韩磊的家中。韩磊的父母头发都有些白了,他们不相信那个曾活生生的儿子,此时真的走了。韩磊的母亲流着泪告诉记者,“晚上一做梦,就梦见孩子在那里叫我妈”。这些天来,韩磊的亲属闻讯相继赶到沈阳,帮忙处理韩磊的后事。

  据韩磊的父亲介绍,在7月2日,曾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沈阳市民,托记者转送来了1000元现金。该名沈阳市民表示,韩家养儿子成人不易,却因为救人失去了性命,造成了人间最大的悲剧。“我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就是想帮他们一把。”

  获救者不出面认定难

  据于洪警方介绍,经验尸检查,韩磊属于溺水身亡。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韩磊应是在救人过程中出现意外,最终溺水死亡的。韩磊的父母为有这样的英雄儿子而感到自豪,他们想就孩子的舍身救人的英勇行为,希望相关部门能予以认定。

  据了解,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而壮烈牺牲的,可被批准为烈士。其审批的条件,一要有目击证人的证明;二要有当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三要有被救方的证明。现在目击证人的证明已经有了,公安部门也正在以积极的态度办理此事,然而,由于获救男子迟迟没有出面,关于为韩磊审批为烈士的问题便只能暂时搁浅了。

  知恩图报,获救者该站出来

  据韩磊的同伴介绍,获救上岸的那名男子,体形较胖,年龄在20岁左右,身高在1.7米左右。遇险男子被获救上岸后,曾对参与救人的韩磊的同伴道了一声:“谢谢!”听口音,获救上岸的男青年绝对不是外地人,其居住地方应该不会离丁香湖太远。

  对于获救者在韩磊遇险后悄然离开,韩磊的亲属们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他要是会游泳地话,我想他也一定会救韩磊的。”韩磊的母亲告诉记者,“我们啥也不图,我们也不要什么补偿,也不会追究他的什么责任。我就是希望他能站出来做个证,证明俺孩子是救人才死的,俺们也好给孩子一个交代,要不我们孩子死得太冤了。”

  四处张贴启事急寻人

  当日下午3时许,韩磊的亲属们为了能尽快寻找到获救青年,特在写了寻人启事张贴在事发地丁香湖等地方。

  针对着被救青年可能因害怕韩家找他麻烦而不敢出的顾虑,韩磊特在启事中写道:“做(作)为孩子的家长为让韩磊在天之灵得到慰藉,需要被救者以自己的良心勇敢地站出来提供证言,我们承诺不需要任何回报,仅此而已。”本报记者 王立军 沈生 李双琦/摄影 记者电话:815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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