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普超市一财务侵占120多万 法院一审判处9年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1:5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被法院认定职务侵占120万多元,华普超市有限公司原财务管理人员郎惠荣被朝阳法院一审判处9年有期徒刑,法院同时还将继续追缴她所侵占的巨款。 今年40岁的郎惠荣大专文化。法院查明,1999年4月至2003年1月,她在担任华普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复兴路分公司、北京西罗园分公司和华东区财务部经理时,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增待摊费用及应付账款、虚构业务、虚开专用收购凭证、篡改会计凭证等手段,多次侵
法院认为,郎惠荣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但鉴于她能坦白部分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示,且公安机关追回了她犯罪所得的部分案款,法院决定对她酌予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对此判决,郎惠荣当即提出了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