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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拖欠大学生酬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2:47 新京报

  公司称拒付酬金因其有损公司形象

  本报讯(记者史薇佳)明天是小峰、小平(均为化名)等几位在校大学生与北京快学堂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学堂)签订一年合同到期的日子。去年7月5日开始,小峰等人为快学堂培训机构工作,然而,直到现在,快学堂还拖欠着小平、小峰等人今年1月份为其工作的上千元酬金。

  公司表示拒付酬金因其有损公司形象

  今年1月中旬,小峰和小平等人受快学堂公司委派,赴哈尔滨某快学堂加盟商处教授课程。据小平介绍,“快学堂支付酬金的标准是一小时30元,赴外地教学者除快学堂方面安排住宿外,还有每天50元的补助费。”1月中旬小平在哈尔滨教了5天快速作文,“工资加补助,应有一千多元钱。”

  根据双方所签合同规定,快学堂每月15号支付职员已完成的培训课酬,如果职员的培训周期大于一个月,课酬则隔月支付。“可现在都已经是7月份了,公司方面的老总发话了,称我们有损公司形象,拒绝支付酬金。”

  学生称公司违反口头协议

  据了解,小平等人1月份赴哈尔滨教培训课前,曾与公司方面达成口头协议,表示因要回学校做课程设计,因此只能在哈尔滨上一期(共5天)的课,“公司方面当时说可以,但我们到了哈尔滨,才知道他们一直未与哈尔滨的加盟方提我们只待一期的事。”小平说,在哈尔滨的几天了里,我们多次电话与公司沟通要求一期后返回,“公司的意思是希望我们能继续上第二期的课。这与我们最初与公司达成的口头协议相违。”5天后,小平等人返回北京,被告知其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就此,快学堂的经理崔文生表示,小平等人与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达成的口头协议他并不是很清楚,“但他们几个当时打电话要求回北京时,言词过于激烈,并在哈尔滨给公司带来了极差的影响。”崔文生说,“公司现在需要他们拿出道歉的态度,并赔偿给公司一定的损失费。”

  至于小峰、小平等人的酬金,崔文生称公司会给他们应该得到的钱,他同时表示公司愿意接受舆论监督。

  律师建议:大学生打工合同要写明确

  昨天,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的夏综英律师,对公司方面拖欠大学生打工酬金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夏律师表示,大学生打工与公司大多是临时关系,为避免伤害自己,大学生打工一定要将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写明确,并尽量详细,“如果是口头达成的协议,因本身就有随机性,并存在一定的可变更性,因此更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这些变更,以免公司抓住漏洞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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