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焚尸精神病凶手获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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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3:3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精神病复发,在自己妻子蔡继红的协助下残忍地砍死房东老太并焚尸的陈国旗,在杀人后因被鉴定为无责任能力已被释放,而他的妻子蔡继红被起诉。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丰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蔡继红有期徒刑5年,并和陈国旗的监护人也是他的父母连带赔偿死者家属32万余元。 据陈国旗讲,2004年11月13日,陈国旗突然觉得心跳加速,又听媳妇蔡继红说佛珠掉
陈国旗命妻子拿来菜刀,用刀猛砍老太太的头部、胳膊和腿。房东老太太大声喊救命。陈国旗又叫媳妇搬来煤气罐,将盖在老太太身上的被子点着,将其尸焚烧。根据群众报案,赶来的民警当场将二人抓获。陈国旗在接受审讯时自称斗天神魔孙悟空,要求白布盖身,还要警察与自己对视,看警察是白道还是黑道中人。 法医经检查认定,陈国旗患癔症性精神病,曾经喝过农药自杀。实施杀人行为时他处于精神病理状态,无责任能力。他的妻子蔡继红被鉴定为感应性精神障碍,实施犯罪行为时处于意识朦胧状态,辨认能力不完整,为限定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蔡继红无视国法,明知他人欲行凶仍然提供凶器,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以处罚。蔡继红和陈国旗应当赔偿因其的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