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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焚尸精神病凶手获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3:37 法制晚报

  本报讯精神病复发,在自己妻子蔡继红的协助下残忍地砍死房东老太并焚尸的陈国旗,在杀人后因被鉴定为无责任能力已被释放,而他的妻子蔡继红被起诉。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丰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蔡继红有期徒刑5年,并和陈国旗的监护人也是他的父母连带赔偿死者家属32万余元。

  据陈国旗讲,2004年11月13日,陈国旗突然觉得心跳加速,又听媳妇蔡继红说佛珠掉
在地上摔成了两半儿,于是命其妻子把所有黑的东西都收起来。然而,陈国旗却在院内发现了自己的一条黑裤子,于是他光着上身披着被子出屋去把裤子扔到了门外。等他回来时,却发现有一扇院门开不开,于是他猛踢上了锁的院门,51岁的房东冯某出门劝阻,幻觉之下的陈国旗觉得冯就是黑煞势力,于是拿过身上披的被子把房东老太太捂在身下,摁倒在地上。

  陈国旗命妻子拿来菜刀,用刀猛砍老太太的头部、胳膊和腿。房东老太太大声喊救命。陈国旗又叫媳妇搬来煤气罐,将盖在老太太身上的被子点着,将其尸焚烧。根据群众报案,赶来的民警当场将二人抓获。陈国旗在接受审讯时自称斗天神魔孙悟空,要求白布盖身,还要警察与自己对视,看警察是白道还是黑道中人。

  法医经检查认定,陈国旗患癔症性精神病,曾经喝过农药自杀。实施杀人行为时他处于精神病理状态,无责任能力。他的妻子蔡继红被鉴定为感应性精神障碍,实施犯罪行为时处于意识朦胧状态,辨认能力不完整,为限定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蔡继红无视国法,明知他人欲行凶仍然提供凶器,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以处罚。蔡继红和陈国旗应当赔偿因其的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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