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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6:07 山西晚报 | |||||||||
什么是房屋严重质量问题? 问:什么是房屋严重质量问题?如何进行法律赔偿?如何与物业进行交涉? 【律师答疑】
房屋严重质量问题一般指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以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对此,应由房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如果确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方可以向发展商请求解除买卖合同和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而物业公司通常负责一般房屋质量问题的维修。 抵押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 问:我借给别人10万元,用其自有房屋作为抵押,今年11月10日为还款日期,但该借款人因其他纠纷被人诉诸法院,法院于6月查封了该房屋。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若11月10日借款人不能还款,我能否行使抵押权?该如何行使抵押权? 【律师答疑】 您是否可以行使抵押权须分两种情形讨论:如果您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法院虽然可以查封该房屋,但其查封的只能是超过10万元的部分。届时,您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超过部分由法院执行。如果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能行使抵押权。《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抵押没有登记,致使最终权利落空。(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淑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