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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公布股改方案:10送2.5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1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于世卿)昨晚,中小企业板最后一家试点公司股改方案公布,苏宁电器股改方案为10送2.5股,同时,公司前两大股东张近东和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将禁售期延长至24个月,禁售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50元;在方案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如苏宁电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25.80元,前两大股东将增持不超过500万股。此次正式出台的方案较前期市场传闻的10股送2股高出0.5股。至此,参与股改试点的十家中小企板的公司全部公布了股改方案。

据苏宁电器保荐机构长江巴黎百富勤负责人李绪富介绍,对价水平的测算依据是:以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国内同类公司的动态市盈率(20倍左右)作为参照,结合公司盈利状况估计全流通状态下的合理市价,再根据合理市价与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股东平均持股成本之间的差额确定对价。根据公司管理层的预计,苏宁电器2005年的每股收益将不低于1.5元,由此可以测算出苏宁电器在全流通状态下的合理市价为每股30元。以2005年6月17日为基准日,向前追溯至2005年3月8日止,苏宁电器股票复权后的累计成交量为2500万股,即累计换手率为100%,此间流通股股东的平均持股成本约为62元,除权后约为31元。由此计算出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0.33股的对价时,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因股权分置改革而受到损失。

保荐机构认为,对价测算是否合理的关键在于参照公司的选择。苏宁电器选择了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国内连锁零售业公司作为参照,参照公司与苏宁电器在所处行业、业务模式、成长阶段、行业地位等方面相同或相近,更为重要的是,参照公司与苏宁电器的主要业务均在国内,面对相同的消费群体和市场环境,也就是说,从估值的角度看,宏观方面和行业方面的基本面是相同的。

保荐机构分析认为,苏宁电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充分考虑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首先,由于实际支付的对价为10送2.5股,远远高于对价测算的结果10送0.33股,原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市值将获得20.97%的增值。其次,大股东承诺的减持价格不低于50元,远远高于目前的市价,充分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最后,大股东的增持承诺也可以起到增强市场信心的作用。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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