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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浪患者 医院叫苦不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24 三秦都市报

  医院收治能力不足

  费用成为医院沉重负担

  协调不当让医院为难

  在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中,有8家医院被作为指定医院实施救助。7月2日,记者走访了这8家医院中的3家医院:西安市第五医院、西安市第二医院、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3家医院收治的流浪病人不约而同地出现“人满为患”的情况,救治这部分病人的医院资金周转、病人的生活费等等,都成为困扰医院的难题。

  西安市第五医院——

  为无主病人掏生活费

  医务科胡科长接受了采访,他说,从6月10日至7月2日,医院共接收了8例救助病人,其中有1名病人已确认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另有1名病人也将确认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确认文件还未下发),其他均为无主病人。所送来的无主病人,医生都在观察室对他们进行治疗。在西安市第五医院接受治疗的8例救助病人,现在都已经离开医院。有1例无主病人因为自己神志不清,在医院滞留8天之久,后由院方与民政局联系将病人送往救助站。

  关于救助病人的治疗费用问题,胡科长说:“现在医院已经花了4000多元来救助这些无主病人,对于已确认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病人,民政局会全部报销医疗救助费用,但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在医院所花销的生活费还得由医院自己来承担,其中病人吃饭等部分生活费是医院里的医生、护士自己掏的钱,而在医院接受治疗的6例无主病人中,有的病人在治愈后,悄悄地离开了医院,治疗的费用只能由医院承担。”

  西安市第二医院——

  20天收治流浪患者花2万

  该医院的杨护士长告诉记者,从6月10日到7月1日,该院共接收了15例无主病人,有1例已经死亡。在对无主病人进行治疗中医院总共花销了2万多元,现在病人都已经离开了医院,而这些治疗费用都是医院自己承担的。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21天收治31例流浪患者

  医院总值班室杨主任介绍说:“从6月11日起至7月2日,我们医院已收治了31例城市流浪精神病患者。医院专门安排了一个有30多张病床的病区,对这些患者进行悉心治疗,但其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问题一: 医院收治能力不足

  杨主任分析说,首先,从医院自身的收治能力来说,医院有400多张病床,按以往的情况来看,病床的使用率达100%,而再要给被救助流浪精神病患者腾出病床确实很困难。

  由于病床紧张,医院只好将不同类别的流浪精神病患者中部分男女安排在一起,这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之流浪精神病患者需要医院安排专门人员来照顾,医护人员明显不够。且精神卫生中心属于专科医院,医疗检查设备不足,流浪精神病患者病情复杂,像艾滋病患者、怀孕妇女等都无法得到有效的检查与治疗。

  问题二:费用成为医院沉重负担

  根据规定,“市财政局要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的医疗救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经费预算,每季度末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实核报”。但杨主任说,医院一个季度报销一次费用,这个时间有点长,使医院资金周转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流浪精神病患者的日用品费用、患者破坏物品的维修费等,都给医院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还有许多有家属而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精神病患者,被民政部门确认为非救助对象后,医院只能自行负担医疗费用。

  问题三:病人“无主”使治疗困难

  同时,医院方认为,精神病人的诊治与患者的病史等有很大关系,但医院送来的流浪精神病患者,因为“无主”,根本没有相关的病史记载,也无法知道与患者病情相关的情况,给治疗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有些送来的无主病人牵扯到创伤性手术,需要家属签字,但因患者没有家属或联系不到家属,使创伤性手术的签字工作也成为问题。

  问题四:相关协调不当使医院为难

  杨主任也谈到从部门的协调关系上来说,流浪精神病患者的身份确认,是由民政部门负责,但目前确认时间过长、效率太低。按照相关规定,治疗好的患者由民政部门联系救助站遣送,但个别民政部门在相关问题上没有很好配合,使许多治疗好的患者因身份不能确定,如今还住在医院病区。

  同时,许多流浪精神病患者被确定发现的街区处于两个行政区域的交界处,在民政辖区问题上,个别民政部门之间出现相互扯皮、推诿现象,往往使医院夹在中间很为难。

  面对城市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面对救助人员在救治工作中的种种困惑,您对此类救助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29-82243110。

  本报记者 浩文 实习生 张媛 翟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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