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严查民警办案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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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27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为解决当前执法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紧紧围绕“规范”和“公正”的要求,南岗公安分局日前出台试行《办案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约束民警的办案行为。 “追究制”规定民警在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后,对所办理的案件,实行终身负责,无论何时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原办案民警都要负责案件的进一步处理,承担执法过错的责任,同时还规定了执法过错案件的来源、追究方式及措施。此项制度的出台,必将极大促进规范、
作者:薛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