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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领导让建 后任领导让拆 物业办晃荡业主不商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53 三秦都市报

  一在小区物业办同意下装修好的阳台,在使用了不到30天后,物业办又突然命令将其拆掉,这件前后矛盾失信于人的事,就发生在西安南郊摩登come小区。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投诉人李智校先生,据他讲,4年前,李先生一家搬进了摩登come小区,住在二单元904号,今年入夏以来,由于蚊虫叮咬厉害,为了堵住蚊虫进入家里的通道——家中的阳台,他便和小区物业办取得了联系,在缴纳了500元装修封闭阳台的押
金后,他和物业办签订了一份协议,物业办给他发了《装修许可证》,装修过程中,物业办一直都关注着他的工程进度,并积极配合为他提供一切方便,5月25日,装修完工,前后共花去2万多元。阳台封闭装修后,他家再也没有出现蚊子,全家人也喜滋滋地认为,以后就可以清清静静地度夏了。谁知6月25日,他们突然接到了小区物业办要求拆除封闭阳台的通知,当时他们全家人并没有在意。26日,小区物业办突然停掉了他家的电,声称阳台不拆,就不给供电,当他们和物业办交涉时,物业办人声称阳台违反消防通道的设计要求,并影响了邻居的采光。“当初装修封闭阳台是你们同意的,刚装好就让拆除,这不是明显在整人吗?我的损失谁赔呢?”李先生生气地说,既然不能封闭阳台,物业办当初为啥还给他发了《装修许可证》让他费时费力费钱地白忙活一场。

  在李先生家里,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公司确实给他家发了一个《装修许可证》而其阳台位置和其它业主阳台一样,并不存在影响采光一事,也未见影响到消防通道。为了了解真正拆除的原因,记者和李先生与所在小区的物业办取得了联系,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曾同意李先生家装修阳台的物业办前任负责人汝某已经被开除了,当初同意李先生家装修阳台一事虽是由于物业办工作失误造成的,但李先生必须要拆除阳台。至于李先生的经济损失,物业办也不会给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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