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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出餐饮票据管理法建议稿 将按受专家论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7:56 国际在线

  核心提示

  韩传华,律师,今年44岁,在北京东二环边上一幢29层高的写字楼里上班,毗邻外交部。

  用网上的搜索引擎查找韩传华,这个律师在网上只与一件事情有关———2005年5月1
2日,他在《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票据管理法”的立法建议》,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提出了他起草的用以遏制公款吃喝的“法律(建议稿)”。

  一个事实是,这部“法律(建议稿)”若要成为立法建议上呈国务院,至少要30名全国人大代表签名附议。

  《南方周末》在编者按中写道,“这是一篇特殊的言论。有关方面能否采纳、采纳多少,是我们关心的,但更重要的是,我们重视字里行间所充溢的,作者渴望国家文明进步的热忱。”

  7月3日,距离韩传华在《南方周末》上发表那篇文章已经近两个月了。

  这段时间里,仅有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与韩传华进行了联系。间或有媒体对他进行报道,并这样形容他———一位“异想天开”的律师。不过,在韩传华看来,这已是一个好的开始。

  对话一:[一位公民的努力]

  法律已规定的权利,应最大限度地行使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要起草这部建议稿?

  韩传华(以下简称“韩”):首先,我感到公款吃喝等类似公款不当消费现象在中国很严重,而且是愈来愈严重。虽然有很多政策规定严禁吃请等,但效果不明显。

  其次,从本人律师实践所了解的情况看,公款吃喝等类似公款不当消费现象是滋生重大贪污腐败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第三,对于贪污,国家已出台有足够的法律,并设置有足够的机构和人员(反贪局);但对于浪费,尤其是公款吃喝等类似公款不当消费造成的浪费,国家尚无有效的法律制裁措施。

  第四,本人认为,要想最大限度地限制、减少或避免公款吃喝等类似公款不当消费现象,惟一办法就是制定一部具有极强操作性的法律。

  记:在《南方周末》发表文章后,是否提高了你的知名度?对你经济上是否带来一定的益处?

  韩:有媒体报道,应该是提高知名度,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对我经济上没有益处。相反,我还需要为此支付一定的费用。

  例如,我计划在法律专家论证后,将建议稿提交给愿意支持建议稿走上立法程序的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过程中的联系费用,也是要我自己来支付的。所以,作为律师,在这件事上花费时间和费用,应视为做公益事业。

  记:以你这样的立法方式和传统的方式有什么不同?

  韩: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自己起草立法建议,并争取有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签署,最后提交给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审议。这一方法,过去是没有,但这是《宪法》和《立法法》所赋予公民参与立法的权利。法律已规定的权利,应当去行使,最大限度地行使。

  记:近两个月来,共收到过多少全国人大代表的反馈?

  韩:目前只有一个。

  记:想没想过为什么会这么少?

  韩:首先是在北京的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不是那么多,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对于有些问题可能会谨慎一些。

  记:这么少的反馈是否打击了你的信心?

  韩:不会。一是已有全国人大代表来信表示支持。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和“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已将人大代表的提案权具体化和规范化。

  对话二:[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谨慎]

  我不太好评价这种尝试好还是不好

  周洪宇(以下简称“周”),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全国率先提出制定《统一法》,而后有关部门根据周洪宇的议案,制定了影响深远的《反分裂国家法》;积极提倡应扶持全国农村实行义务教育。

  记:周老师,知道一位北京律师在媒体上刊发《餐饮票据管理法》的立法建议并想取得30位全国人大代表意向的事情吗?

  周:知道一些,但是详情并不十分了解。

  记:怎样评价这样来自于民间的立法努力?

  周:从个人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探索和尝试。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不太好评价这种尝试好还是不好,很难说。毕竟宪法没有规定他(韩传华)不许这么做。

  记: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韩传华只得到一个全国人大代表的积极反馈,同样是全国人大代表怎么看待这样的结果?

  周:可能是熟悉韩传华的人不多吧。首先,对作为律师提出法案有些顾虑,另外还有一些代表对立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也没有专业性的把握。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代表担心这有一种炒作的嫌疑,故而不会轻易表示反馈意见。

  对话三:[一位法学专家的赞赏]

  一个很好的尝试

  姜明安(以下简称“姜”),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会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教授先后在华盛顿大学、剑桥大学、悉尼大学进修和担任高级访问学者。

  记:知道律师韩传华个人提出了《餐饮票据管理法》建议稿的事情吗?

  姜:太详细的事情我并不了解。

  记:怎样评价一个公民的立法努力?

  姜:这很好,非常好。人民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这本身就是一个有着健全法制社会的标志。韩传华做了一个很好的尝试,和有影响力媒体合作也是一种很好的形式。对此,我持赞赏的态度。

  记:但是从现实上来说,韩传华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支持并非如想像中那么积极。

  姜:我想这里面有四种原因。一是,韩传华本身拟草的《餐饮票据管理法》的内容没有得到广大代表的认可,也就是说,韩传华写的有关《餐饮票据管理法》的内容不全面或者说不够科学;二,不能回避的是,一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有关内容看不懂;三,还有部分代表有可以理解的谨慎心态,这部分代表不愿过早地显示态度;第四个原因就是,在我国,依靠个人联系全国人大代表还很困难。

  进展:[韩传华致电本报]

  法学专家今天论证

  就在记者截稿前,韩传华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我的立法努力已经有了积极的回应,7月4日下午,《北京青年报》和我将请来6个有关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对这部《餐饮票据管理法》进行严谨地讨论。”

  韩传华说,今天下午他提交专家论证的是修改稿。

  韩传华的希望是,将定型的建议稿提交给一个关心此事的全国人大代表,并希望该全国人大代表联系其他人大代表联名签字,达到30名时就可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记者丛治国)

  来源:华商晨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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