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升学宴”敛财将受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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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8:0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盘锦讯(记者 王辉)“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 高考、中考刚刚结束,大学和高中的录取工作即将展开,盘锦街头大大小小的饭店打出“状元宴”、“金榜宴”、“师生宴”等各类酒宴。
针对这一情况,中共盘锦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通知》中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而对于收受的礼金、礼品则全部没收,上缴财政。 《通知》中重点指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党员干部,追究其所在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失职、失察的责任。 如果市民发现有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盘锦市纪委、监察部门表示,如果一经查实,将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并对举报者进行奖励。监督举报电话:0427-2833350、2822360、28334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