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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内外 悲欢离合海口中院去年受理的42宗离婚案件剖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8:1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结婚一向是中国人心目中的大事,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婚姻状况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化。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离婚手续大大简化;2004年,被称为当代《围城》的电视连续剧《中国式离婚》,引起无数在婚姻内外徘徊人士的深思。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海口市各区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大幅上升,而上诉到海口中院
的有42宗。通过这42宗案件的集中分析,我们试图从几个方面探讨海口人的离婚心态。

  统计结果显示,在海口离婚家庭中因夫妻双方无法沟通、感情冷漠离婚的占了六成左右,第三者出现的占了近两成,剩下两成为性生活不和谐、夫妻社会地位悬殊等。

  专家指出,离婚手续的简化、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两性观念的变化是离婚率高涨的重要原因。

  男性多主动提出离婚

  从原告性别来看,提出离婚要求的原告多为男性。调查显示,男性提出离婚的占大多数,占被调查案件总数的61.3%,而调查显示在审判过程中被指责有第三者的恰恰几乎全都是男方。另一方面,女性由于在社会中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所以较为珍惜家庭的稳定。

  30至40岁是离婚重灾年龄

  调查还显示,离婚年龄在30-40岁的占到56%,40-49岁占到38%,说明中年人离婚占到绝大多数。

  从文化程度分析,海口的离婚率呈U字型分布,即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和文盲半文盲人口的离婚率都比较高,而中等文化水平的人则最低。

  家庭琐事处理不当是离婚主因

  从离婚原因来看,最多的是对家庭琐事等小事处理不当或者是过于斤斤计较,表现出夫妻之间缺乏彼此的宽容和对感情的呵护。

  调查显示,因为家庭琐事等处理不当而产生离婚纠纷的,占被调查案件总数的59.9%,而夫妻因婚姻基础不好而离婚的案件仅2件,占被调查案件总数的5%。这说明在后来的生活中,反目的夫妻本来都有比较好的婚姻基础。其次是第三者插足、家庭暴力和性格不合。调查显示,因为第三者插足、家庭暴力和婚后性格不合而离婚的偏多,占被调查案件总数的30.7%。其发生的原因多与当事人家庭经济地位、个人修养、相互了解程度以及双方感情深浅有关。

  三成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

  从判决或调解结果来看,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案件占被调查案件总数的30%。这说明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中,还是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必对簿公堂的。如果这些纠纷能够解决于法院之外,就能够节约一部分司法资源,也能够节约当事人的时间、精力以及经济上直接或间接的支出,并能避免对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感情伤害。因此,社会应当多提供一些诉讼外解决家庭纠纷的途径和方式如民间调解等,以免当事人动辄闹上法庭。

  综观各种情况,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理由有三:一是因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二是主张家庭暴力证据不充分,三是提供第三者理由不充分。

  作者:文刚 陈祥军 焦维维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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