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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公司未经审批 居民院内私建围墙被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11 生活报

  本报讯 2日,在哈市南岗区嵩山路132号居民大院内,一家物业公司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竟私建起一面实体围墙。

  2日上午,南岗区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嵩山路132号居民大院内私建围墙。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在大院中已经建成了一个长约30余米、砌了10多层砖的围墙。经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该居民大院内有一个小区蓄水池,为小区十几栋楼居民供水。因蓄水
池上面经常有车辆碾轧,使路面被轧坏多处。为了防止蓄水池遭到破坏,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蓄水池周围砌上围墙,将蓄水池封闭了起来。在施工中将蓄水池旁边的秋千、双杠等居民健身设施强行搬走,使大院居民不仅失去了锻炼身体的地方,也破坏了大院的整体环境,居民对此反映非常强烈。

  执法人员随后找到负责现场施工的物业公司人员,告之其未经审批私建实体围墙是违法行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这座围墙被拆除,使嵩山路132号居民大院内恢复了原有面貌。(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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