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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员为一句话领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35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振发通讯员王铁松)日前,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潘某,因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2004年6月26日晚,潘某与派出所其他队员在该县城清查出租屋时,发现和自己相熟的彭某涉嫌强奸。当日,他主动找到彭某,把案情如实告知,并对彭说“你该躲就躲吧”。彭某后迅速潜逃,不久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检察机关对潘某依法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潘某虽系国家工作人员,但只是负责县城治安巡逻工作,并不负有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不构成犯罪主体,对潘某做出无罪判决。而检察机关则认为,潘某在执行公务中得知案情后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已构成“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罪”,于是依法提出抗诉。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改判,判处潘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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