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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犯罪呈现团伙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09:46 生活报

  本报讯6月24日,记者从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了解到,目前在检察机关受理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中,农民工犯罪人数正在不断扩大,已经达到总犯罪人数5%以上。主要集中在侵财和伤害案件中,并开始呈现团伙化犯罪趋势。

  2004年3月,佳木斯市桦川县某农村20岁的青年冯某,来到哈市道里区一洗车行担任洗车工,见来洗车的客人开着车、打着手机,冯某非常羡慕。有一天当冯某看见洗车的李某将
小灵通放在了车内,便趁机盗走销赃。4月3日15时许,冯某又将洗车客人徐某放在汽车内的一部三星手机盗走,徐某报案,冯某被检察机关批捕。

  2004年6月,肇源县浩德乡某屯农民李某,在哈市一建筑装饰公司当力工。6月18日晚,李某趁机进入该建筑公司承包的哈市道里区某地下商场工地,将工地内用于装修的价值1200元的28块铝合金天花板盗走。翌日,李某销赃时被警方抓获。

  哈市道里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刘君告诉记者,农民工犯罪不断增多,主要以侵财型居多。城市里相对富足的生活,使得一些农民工在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落差感,再加上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于是诱发了其违法犯罪。这些违法犯罪的农民工作案手段一般都是小偷小摸、顺手牵羊式的盗窃和冲动型抢劫、抢夺。据统计,仅2004年哈市道里区检察院批捕的55名外来民工的犯人中,抢劫盗窃的就有26人,占农民工犯罪的47%,抢劫、抢夺罪者占20.8%。

  在农民工犯罪活动中,居第二位的便是伤害类犯罪。侦查监督科的王虹科长告诉记者,因为农们工都属弱势群体,所以往往自发分成了不同地域的帮派,进行自我保护。每个帮派成员出现问题,其他成员都会挺身而出,往往因为一点琐事引发群体性的斗殴,造成严重的后果。2004年12月他们就处理了一起这样的典型案件。“东北帮”的力工司某和司某某在工地因为琐事和“湖北帮”的瓦工王某发生了争执,并踢打了王某,王某的老乡们便手持铁锹、钢管等将司某打伤,将司某某打死。

  此外,记者还从检察院获悉,农民工的犯罪行为在时间上主要集中在春节前,并且犯罪呈现团伙化的发展趋势,两三个人组成团伙,白天打工,夜晚偷盗,在城市社区里已经开始大量蔓延。(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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