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开禁烟花爆竹”:叫好VS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22 新华网

  在北京市区实施“禁放令”12年之后,明年春节,北京城里的市民有望在家门口“合法”燃放烟花爆竹。日前,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已于6月上旬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该草案近日已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2年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禁止在城八区燃放烟花爆竹。从今年4月开始,市政府正式启动修改禁放法规的立法调研。三项调查结论均显示,绝大多数市民希望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据介绍,草案以“立新废旧
”的方式规定,除一些特定的高危场所外,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五环路以内将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而五环路之外则全年允许燃放。北京市作为国内较早推出“禁放”法规的城市,在全国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如果北京市此次“开禁”成功,预计全国会有许多城市步其后尘。也有不少市民担心,开禁烟花爆竹会带来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等诸多问题。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是对当代城市管理者的一道考题。———编者辛望离开了烟花爆竹,国人似乎很难尽兴。这就说明,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中国人狂欢的一个象征。如果政府采取改堵为疏的政策,中国的春节就很有可能办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狂欢节。不但中国自己人受用,而且还能吸引外国游客呢。中国是烟花爆竹的创始国,南北朝的时候,中国人就已经知道制造火药。唐宋的时候,燃放烟花爆竹就已经成为民俗。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中国人都喜欢用烟花爆竹来助兴,当然也包含有用烟花爆竹来驱邪纳福等民俗意味。北京市政府在禁放烟花爆竹12年后,正在酝酿“开禁”,在五环以内,可能允许在特殊的节气里燃放烟花爆竹,此举受到市民的极大关注。政府的“开禁”措施,不仅仅是顺应了民意,也是对中国千百年来民俗传统和民族文化的一种尊重。在城市里燃放烟花爆竹确实有负面效应,最主要的就是两点:一是容易出安全事故,二是影响环境卫生。但尽管如此,千百年来人们对烟花爆竹始终情有独衷,这说明与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的欢乐相比,这些负面效应还是次要的。在政府组织的若干次民意调查中,支持“开禁”的人始终占据上风,也说明了这一点。如何将城市里燃放烟花爆竹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其实不取决于是否“开禁”,而是取决于是否能够有效管理。如果听任烟花爆竹在居民楼里无序地燃放,那么城市的居民安全就会受到很大的威胁。而且不分时段、不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会带来环境问题,也会增加噪音污染。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取决于政府能否进行有效地疏导管理。比如说,在城市里设置市民广场,集中燃放,派消防官兵现场管理就很可行。又比如说,在市中心只允许在春节期间的除夕到初五期间燃放,10岁以下儿童不许擅自燃放等等。这些都是有效降低烟花爆竹的负面效应的好招数。离开了烟花爆竹,国人似乎很难尽兴。这就说明,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中国人狂欢的一个象征。如果政府采取改堵为疏的政策,中国的春节就很有可能办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狂欢节。有了烟花爆竹的导引,中国人的春节就能充满浓浓的年味,不但中国自己人受用,而且还能吸引外国游客呢。巴西的桑巴舞节、西班牙的奔牛节,都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但只要措施处理得当,人们不但没有安全威胁,还能让游客在惊险中体会到狂欢的滋味呢!如何把中国人的春节办成具有世界影响的狂欢节,合理使用烟花爆竹是一个不错的切入口。此议值得有关部门仔细斟酌。李嘉全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随着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一些禁放鞭炮烟花的城市已顺应民意,开始解除禁令,实行“限放”。从这个意义上讲,“限放”不仅是对民俗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也是政府人性化施政的体现。在北京市区实施“禁放令”12年之后,明年春节,北京市民有望在家门口“合法”燃放烟花爆竹。从完全禁放到有限制地燃放,从严禁到开禁,字义上的修改不仅反映了民意,体现了政府对民俗文化的尊重,更是政府人性化执政的一种表现。据统计,全国曾经采取禁放政策的城市有280多个,现在已经解禁或部分解禁的有100多个,上海、青岛、杭州、沈阳、西安等大城市已由完全禁放改为允许有限制地燃放。过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祖辈传下来的风俗,承载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魅力,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燃放爆竹庆贺春节,在我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然而,鞭炮带给人年味喜庆的同时,也的确给环境、人身安全等带来一定的隐患。出于此点考虑,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全国不少的城市纷纷出台“红头文件”禁放烟花爆竹。“红头文件”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作用,但也让我们这个充满民俗气息的国度,年味开始变得“淡而无味”了。“禁放令”年复一年面临挑战的境况,凸现出立法、执行与公众行为的尴尬。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随着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一些禁放鞭炮的城市已顺应民意,开始解除禁令,实行“限放”。从这点意义上讲,笔者以为“有限放开”的举措是切实可行的,不仅是对民俗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也是政府人性化行政的体现。了解中国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而又坚持实事求是的决策者,都应该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只能限制而不应该是严禁。毋庸讳言,有关部门“为安全环保考虑”而一味固执地作出禁放鞭炮的决定就像泼洗澡水时连同婴儿一起倒掉一样,是因噎废食、有失偏颇的。作为中国的“国粹”,人们在一年一度的春节里(尤其是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以图吉利和表示喜庆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燃放烟花爆竹这种上千年的文化传统虽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隐藏在这种传统或者习俗背后的却是一种精神,这是任何物质利益无法比拟的。邓清波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人,我们应该有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传统陋习的信心和能力。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不怕挫折,方有望最终取得成功。我是“禁放令”的坚定支持者。主要是基于燃放烟花爆竹的下列危害:1.浪费资源。如大量的纸等。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由于人口多,资源已经显得非常贫乏,人们更应有节约资源的观念。2.破坏环境。燃放烟花爆竹制造大量噪音、烟尘,完全与现代环保理念相违背。3.危害安全。每年都有许多公民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受到伤害、乃至死亡,其中特别有许多少年儿童。烟花爆竹是森林火灾、民居火灾的罪魁祸首之一。4.侵犯权利。少数人燃放烟花爆竹,烟尘、噪音扰民,严重干扰了其他公民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其他公民的正当权益。但也有人认为我主张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就像禁止汽车一样荒唐,因为汽车也排放废气、制造交通事故。其实不然:燃放烟花爆竹与乘坐汽车有根本的不同,汽车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而烟花除了给少数人带来乐趣之外,不具有任何积极的因素。也有学者称:鞭炮之于春节,如同圣诞树之于圣诞节,已有一千多年历史的春节燃放爆竹习俗,是中国人普遍认同的传统文化,而“禁放令”的施行,则是以牺牲这一传统文化为代价的。但事实上,传统文化绝对不足以成为反对禁放的理由,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的传统文化多了去了,难道都应该保留下来吗?诚然,移风易俗非常之难。但是,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人,我们应该有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传统陋习的信心和能力。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不怕挫折,方有望最终取得成功。当然,考虑到现实困难,政府在执法方面可以有一个由松到紧的过程,给人们一个过渡期,但最终应该以彻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目的。(来源:工人日报网站)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