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工商与公安联手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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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0:4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7月4日消息(记者阿都钦兴安台记者王东)近日,乌兰浩特市工商局五一工商所、公安局爱国派出所联合行动,一举端掉了由姜某某组织策划的利用“伊敖普康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名义,非法传销“龙拱双歧因子”保健品的传销组织,遣散非法传销人员30人。 6月22号中午,乌兰浩特市五一工商所、爱国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市区爱国街第
执法人员迅速控制了现场,经询问,得知这伙人员来自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北、安徽等地,年纪多在20岁左右,都是通过亲戚、朋友、网友以介绍工作、找对象为由被骗到这里来“上课”的。 经调查,组织者姜某某为辽宁丹东人,自称是“伊敖普康生物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人员,并辩称其行为是合法的直销活动,并不是传销,但却提供不出任何的直销合法手续及本人身份证明。在问及其销售模式时,姜某某称,只要每人花2800元购买其公司的一套保健品,就可成为其公司的销售人员,以后每发展一名销售人员就可得到公司资金375元,并可获得“业绩奖”。 据来自北京的受害人孙某某讲,他是今年2月份经“朋友”介绍来到乌兰浩特市的。当时“朋友”告诉他,到这里当厨师,工资、待遇比北京的还高,包吃、包住每月至少还能拿到2000块钱工资。可到了这里之后,“朋友”却把他领到了这个“直销课堂”,在众人的一再劝说下,交了2800元的购买产品费后,这位“朋友”却从此“人间蒸发”,再也找不到踪迹。而至今他也没看到“朋友”提到的“物有所值”的保健品。 据五一工商所执法人员介绍,从乌兰浩特市最近几年查处的传销案件看,传销的组织者和传销人员均是外地人,据组织者交待,这样易于控制传销人员,通过限制传销人员人身自由而迫使他们交钱入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