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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半夜返家途中惨遭轮奸 警察抓捕色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15:05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 7月2日凌晨,兴安县高尚镇派出所干警在桂林市一家网吧将6月28日晚参与轮奸少女的犯罪嫌疑人“猴子”、“野狗”一举抓获,至此,高尚镇6月28日晚发生的少女轮奸案有3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少女报案被轮奸

  6月29日晚上9时许,高尚镇15岁少女刘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到高尚镇派出所报案:6月28日晚,高尚某校初三学生刘某,到镇上一家网吧上网,晚上10时左右,刘某准备回家,在网吧门口遇到比自己高一届的校友“小慧”和张某。因“小慧”父母回老家奔丧,留下他一人看家,“小慧”便邀请刘某到他家听歌。

  此后,“小慧”又提出大家一起喝酒,并打电话邀还在网吧上网的“猴子”、“野狗”、“挂挂”和李某4人一起过来。刘某在喝了4杯啤酒后感到醉了,就在躺椅上睡着了,其他的人大约喝了15瓶啤酒后才结束。“猴子”就去摸睡着了的刘某的胸,并搂她,刘某被弄醒后,用手推开“猴子”并在他手上咬了一口,“猴子”打了刘某一耳光,刘某就叫送她回家。“猴子”开摩托车,刘某坐中间,“小慧”坐后面,3人乘一辆摩托车离开了“小慧”的家。没想到“猴子”把摩托车拐上了去海洋方向的公路,一直到该镇田心村大桥边才停。刘某发现不对,说要回家。“猴子”骗刘某说,从这个方向走也可以回家,而且还近点,并叫她与“小慧”在桥边等着,他开车回头接另外的人。不一会儿,张某、李某、“野狗”也被“猴子”接来了,6人先后来到一个有一个小晒坪的旧房子后,“猴子”等人不顾刘某的反抗,强行将刘某轮奸。

  事后“猴子”等4人开摩托车离开,“野狗”陪着刘某回到自己家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下午,“野狗”送刘某回到高尚镇街上后,让刘某自己回家。在父母的盘问下,刘某将被轮奸的事说了出来,其母便陪刘某来到派出所报案。

  深夜布控抓色狼

  接到报案后,高尚派出所民警与巡防队员立即行动,6人分成三组上街布控、排查,并将在网吧的嫌疑人“小慧”抓获。经连夜突审,掌握了其他嫌疑人逃逸的线索。7月1日晚,民警得到消息,嫌疑人在桂林市一家网吧出现,他们连夜驱车赶往桂林。民警们分头把住该网吧的出口后,轮流交叉进网吧辨认嫌疑人,也许是民警们的行动引起了嫌疑人的警觉,一个人结了账慢慢往楼梯边走去,到了楼梯口他快步向外跑。“这人有问题!”民警们冲过去,把他擒住,一问果然就是“猴子”。民警们抓紧时间突审,得知另外几个嫌疑人外出办事去了。民警们对“猴子”采取了强制措施后,马上布下口袋,准备瓮中捉鳖。不一会儿,“野狗”从外面回来,他走上楼梯,发现楼梯口有人马上转身往下跑,守在下面的民警从埋伏处扑出,将“野狗”一把抓住。当民警们带着两嫌疑人返回高尚镇时,天快要亮了。

  三犯罪嫌疑人对各自参与轮奸少女的事情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记者 罗爱军 易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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