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不成 押金成“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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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21:2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3日夜9:30,记者在南京湖南路派出所看到,一名女子对着两名店员大吼大叫。原来,该女顾客前两天来到这家门面店,看见里面的工艺品十分好看,就想学艺。当时这两名店员提出要先交200元,然后拿走画好底子的半成品回家贴绣。她当天身上没带足钱,就只交了100元拿走了一件“家庭作业”。但是回家绣了两天后,因为天热,这名女顾客打算“退学”,但是店家却说“学费”不能退。女顾客说:“当初不是说好交的是押金吗?”可再看字条上,确实写着“学费”字样。(范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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