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医院中暑 经抢救无效身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1:46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乔宾娟)“对于病人来说,医院可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了,可谁料我的哥哥在住院期间竟突然中暑,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了……”近日,邯郸的尚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哥哥尚某的不幸遭遇。对于尚某的死,尚女士和医院存有争议。 尚女士说,她的哥哥尚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大约在2000年,被送到邯郸市泰康精神病医院,由医院医护人员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治疗等。
尚女士说,其哥哥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谁知到了6月24日下午15时30分许,该医院的一位女医护人员来到单位找到她说,哥哥因为中暑发高烧被送到邯郸市第一医院了,她立即赶到了邯郸市第一医院。在医院住院治疗近3天时间后,6月27日上午10时35分许,尚女士的哥哥撒手西去。 在邯郸市第一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写有尚某死亡原因为“中暑”。对于哥哥的死,尚女士觉得泰康医院对哥哥护理不到位,应对哥哥中暑死亡负一定的责任。 泰康医院的法律顾问蔡律师认为,“医院对尚某的死不负任何责任”,她说,前些日子邯郸市的气温非常高,作为医院也对此采取了许多降暑措施。6月24日中午12时多,正在病区内自由活动的尚某突然晕倒在地,医护人员扶起后才发现他发了高烧,随后医院立即对病人采取了输液治疗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把尚某送到了邯郸市第一医院。蔡律师认为,医院在对该件事情的处理上是及时的,而且在该医院住院的30余名病人中,独有尚某中暑,这应是其自身体质原因所致,医院不应负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