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已被盗 还要求缴费对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2: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4日讯今天下午,党报热线值班室接到市民张先生来电反映,他的一辆桑塔纳轿车于5月24日被盗,市交通局还强制他缴纳6月份养路费,张先生认为这种做法太不合理。 张先生说,车被盗后,他当即到王官庄派出所报案,随后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为其出具了证明。5月28日,张到市交通局服务网点(中心医院西邻光大银行内)缴纳5月份的养路费,当时服务人员告知因不是上班时间,无法收费,让其周一(5月30日)再去。并且告诉张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