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就疫苗管理下发紧急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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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5: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卫生局就疫苗管理下发紧急通知 不得擅自开展群体性接种 【本报讯 】(记者余海蓉)昨日市卫生局下发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
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单位,一要严把“进货关”,必须严格按规定向疫苗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索取相关证明,以审核企业生产、销售疫苗的资质,并保存备查,严禁向无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疫苗。二要把好“储运关”,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对疫苗进行妥善储存、运输和管理,严禁改变冷链设备用途。三是把好预防接种人员“准入关”,各区要加快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步伐,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区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此外,市卫生局还强调:各预防接种单位及有关医疗卫生人员一旦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个体或群体,应及时进行救治处理。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应报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对于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接种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记者余海蓉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