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儿”乘客告铁路局“违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7:3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孙砾 记者张鸣霄)昨天,市消协新闻披露中心对外披露一起长达两个多月的消费纠纷:市民刘天晓乘坐哈铁路局N1列车时,发现车体由“新空调”更换成普通列车,而乘客事先却毫不知晓。市消协受理投诉后调解失败。昨天,市消协将此案移交市消费者法律援助中心,刘天晓将通过律师依法向哈铁路局提起诉讼,并要求双倍赔偿。 根据市消协披露及刘天晓本人介绍,4月24日,刘天晓购买了单程票价为49元的哈市至
刘天晓投诉市消协后,哈铁部门给市消协回复了《旅客投诉答复》,《答复》对刘的投诉回答不明确,刘不能接受。市消协认为铁路部门“换车体没有告知,侵犯了消费知情权”、“单方面变更服务档次和内容,铁路有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依法索赔”。刘天晓的委托律师、市消费者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王赛鸿认为,铁路部门的《答复》没有回答关键问题“是否更换了车体”,铁路部门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刘天晓表示希望此事能促进铁路部门改进服务。记者昨天拨通哈铁路局“段长热线电话”,接电话的解段长承认有此事,并称此事“现由局里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