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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王湾村烧木炭烧掉木材400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7:39 三秦都市报

  近日,读者向本报热线反映,旬阳县张坪乡王湾村有外地炭商“老江”修建大型炭窑,非法烧制木炭。接到线索后,本报记者立即前往王湾村进行调查,发现这里非法烧制木炭情况非常严重。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去年旬阳县公安森林分局对炭窑查处时,居然将没收来的14.5吨木炭以“罚没变价、以征代罚”又卖给了该烧炭老板。

  记者调查

  已烧掉木材400多立方

  6月30日,记者前往张坪乡王湾村采访。在烧制木炭现场记者看到,正在烧制木炭的三座大型轮窑下方六个炉门中炉火正旺,在轮窑四周堆放着收购来的木材和已经烧好的成品木炭。记者从烧制木炭的工人口中得知,烧制木炭所用的是一种叫铁匠木的木材,而铁匠木属于特种木材,木质坚硬,生长缓慢,这种树木对于保持水土流失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场的村民介绍:烧制木炭只能选择一定规格的原料,一般只砍伐生长期为30年左右的树木。烧制一窑木炭需要近万斤木材原料,每10天左右一窑,从2004年9月至今已出窑40多吨木炭,烧制40多吨木炭需要木材约400多立方。

  据当地村民介绍,这种铁匠木烧制出来的木炭价值很高,一级木炭每吨价值高达14000元左右,“老江”所用的原料是以每百斤7元至10元从周边村民处收购来的,而木材则是村民在国家天然保护林区砍伐的。当地村民已经把盗伐木材作为自己主要的收入来源。

  县林业局

  接举报曾两次处罚“老江”

  记者随后来到旬阳县林业局采访,该局主管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梁副局长告诉记者,张坪乡烧制木炭一事县林业局知道情况,早在2004年12月份,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分局派人前往调查处理,当场炸了一座炭窑,没收了成品木炭,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应处罚。今年3月份,局里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称王湾村还在继续非法砍伐木材烧制木炭,6月3日县林业局到现场进行了检查整治。

  记者在梁副局长提供的会议记录上看到,6月3日对“老江”烧制木炭处罚决定:第一: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禁止村民向炭商“老江”供应木材;第二:对所收的木炭进行封存;第三:炸掉炭窑;第四:依法对炭商“老江”进行处理;第五:对失职的张坪乡护林员予以解聘。据梁副局长介绍,当天现场没收成品木炭122袋,由于运输不便就在原地封存,炭窑由于当时温度过高,害怕炸窑引发森林火灾而暂缓执行。

  森林公安分局

  没收成品木炭转卖炭商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采访了旬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袁局长,在记者的要求下,袁局长调出2004年12月份对“老江”烧制木炭处罚的决定书,在这个存入档案的处罚决定书中记者看到:扣押木炭14.5吨,处以罚款68650元。袁局长解释说,这笔罚款并未缴纳,而是将14.5吨木炭“罚没变价、以征代罚”,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炭窑老板“老江”,森林公安分局给“老江”出具的是“陕西省育林基金专用发票。”对于森林公安分局这一做法,袁局长告诉记者,外地炭商“老江”在木炭被扣押后以死要挟,再加上当天下雨,山路泥泞根本无法将扣押木炭运走。当时就作出了“罚没变价”的处理决定。在对“老江”的处罚上,袁局长告诉记者,由于“老江”只是向村民收购木材,而未直接砍伐,他的行为只能定性为非法经营加工,对非法经营加工处罚的数量上难以确定。而烧炭所需的铁匠木不是成片生长,砍伐也是东一个西一个,对村民处罚取证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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