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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联丰村施行“土政策” “计生保证金”让村民犯了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7:40 三秦都市报

  本报汉中讯 (庞荣 记者 汉水实习生梁红)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向农民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可是,汉中市城固县董家营乡联丰村至今还在巧立名目向农民收费。

  据城固县董家营乡联丰村村民反映,该村长期以来向每位新结婚的青年收取300至500元不等的“计划生育信誉保证金”。而相邻的几个村早已停止了这项收费,村民们对此意见很大。一位姓李的村民说:联丰村收取“计划生育信誉保证金”已有多年,村里规定,凡是
本村结婚青年,都必须向村里交纳300元的“计划生育保证金”。还规定,凡是生一胎的育龄妇女,必须要等到年满49周岁,生二胎的妇女,要等做了绝育手术后才给退还保证金。对于不交这个费用的,村里采取在户口迁移、土地分配、开具证明等方面进行限制。因此,多年来村民也默认了这项收费。可是,从今年初,村里收取费用的标准从300元提高到了500元。

  就此,记者几经周折才电话联系上董家营乡贺乡长,他告诉记者:“对收取新婚青年‘计生保证金’的做法是不对的,乡上对此收费没有发过文件。但有些妇女因身体原因无法做节育手术的,根据计生村民自治或乡规民约,村上也可能收取一定的费用来约束。”他还表示,联丰村的做法,他们也是最近才知道的。

  随即,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城固县计生局负责人,该负责人的说法与贺乡长基本一致。

  联丰村收取“计生保证金”的做法究竟有没有政策依据?带着这一问题,7月1日,记者采访了汉中市计生局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对计生收费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联丰村收取新婚青年“计生保证金”的做法是没有政策依据的,对生一胎和二胎妇女收取保证金,在政策上也没有规定。该局负责人表示,将责成城固县计生局对此事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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