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医前救助金救了我一家的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8:01 大连晚报

  7月1日,《关于完善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出台后,站北街道为重症居民申请到了5000元的医前救助“医前救助金救了我一家的命”本报记者卢真珍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站北街道团结社区了解到,日前,低保户李强(化名)在检查出患有肺癌之后,街道在第一时间将5000元医前救助金送到他手中,并和社区卫生中心协调,为其治病达成协议,办理了家庭病床,上门治疗。

  李强从小被人领养,1989年因患脑血栓不能打理生意,后来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全家生活只靠妻子一人打零工维持。2002年,李强脑出血导致半身瘫痪,丧失劳动能力,社区得知情况后及时和街道沟通,为他办理了临时救济,并为他们夫妻俩办理了低保。因为李强的妻子要照顾丈夫,所以不能正常工作,在社区的帮助下,她在大菜市帮人打零工以补贴家用。但就在几个月前,悲剧再次降临到这个不幸的家庭——李强又被检查出得了肺癌。看到他的妻子一筹莫展的样子,团结社区居委会的全体成员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并向社区居民发出倡议,短短几天就募集捐款1000余元,为李强的前期治疗和日常生活提供了保证。

  可这些钱和昂贵的医药费、生活费、孩子的学费等等费用比起来无疑是杯水车薪。为了能更好的帮助李强一家,社区将情况反映给了街道社区建设科。科长尹英纳领人到李强的家中了解情况,并积极与市、区民政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正赶上7月1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颁发《关于完善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规定城乡特困居民患有慢性肾衰竭(病毒症)并进行定期血透、腹透的;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红斑狼疮;高危孕妇住院分娩抢救的;急性传染期的各类肝炎、肺结核;精神分裂症、双向性情感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经市政府公布需救助的其他重症疾病等病症的情况之一,可以享受医疗救助。而李强患的肺癌正符合了第二类关于“恶性肿瘤”的规定。

  通知规定,享受低保2年以上的城乡特困居民可以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最高额度5000元的医前救助。李强符合了这些条件,站北街道工作人员为他申请了5000元的医前救助金,并在第一时间将5000元钱送到李强手中。李强的妻子拿着这笔钱,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她说:“谢谢各位领导,这是救命钱啊!为了丈夫的病,我们家早就花光了所有积蓄,面对这么高的医疗费,我们真是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是这笔医前救助金救了我们全家的命。”

  作者:本报记者 卢真珍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