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户焦炭投资商近千万打水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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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09:21 生活报 | |||||||||
本报讯2004年,穆棱市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确定了开发焦炭产业的招商引资项目,并给予优惠政策,鸡西、林口、牡丹江等地的13位投资商纷纷来到穆棱市政府划定的焦炭生产小区投资建厂。可是他们的焦炭工厂刚刚投产,就被当地政府通告停止企业建设和生产,13位投资商的近千万元钱打了水漂。4日,记者来到穆棱市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的焦炭小区。在该小区记者看到,这里设立的
记者从穆棱市招商引资局和环境保护局了解到,穆棱市政府确实在2004年3月开始对外进行焦炭的招商引资工作。当时负责此事的穆棱市环境保护局管理股的赖福鼎股长告诉记者,当初市政府立项招商焦炭项目时,环保局曾表示反对,但因为是政府行为,环保局只能办理,并给投资商出具了“先建厂,后补办环评手续”的证明。此外,环保局向投资方收取一万元钱是市政府同意的,用来给投资商办理环评手续,后来环评手续办理不下来,环保局便将钱退还给了投资商。 随后,记者采访了穆棱市市政府的衣副市长。他称,当时是鸡西等地的一些开发商找到穆棱市政府要求政府对焦炭立项,市政府也比较看好这一项目,于是便开始招商引资。立项时环保局也表示过反对,但是投资者拿出了一个山西给当地焦炭厂办理的环评手续,上面称设立清洁、环保型焦炉,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市政府便认为焦炭企业是国家允许的,由于当时心情急切就让环保局出具了后补办手续的证明,为投资者办理了营业执照,后来市政府才发现焦炭项目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对此,市政府有立项失查的责任,市政府同意给投资者评估价格40%的补偿,但因财政紧张,这部分资金也只能分期支付。 目前,大成、宏运等四家投资商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