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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战绩”不佳家教报酬“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1:1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果一报道希望儿子考上理想的高中,父母不惜花钱请了一名家教,每周3次上门为儿子“开小灶”。不料,半年后因学生战绩依然不佳,“老师”被扣发200元工资,引发了一起特殊的纠纷。江南大学一女研究生昨天向本报反映,这是自己应得的辛苦钱,交涉一个多月对方就是不给,至今投诉无门。

  女研究生晓兰(化名)说,去年11月她给一名初三男生王刚(化名)当家教。在学校
里,小王的成绩中等偏上,要考进父母期望的重点高中有困难。晓兰第一天到任,双方口头约定:每周二四六上门辅导数理化三门功课,每晚上课两小时,每小时25元钱,家教费按月结账。晓兰反映,经辅导小王的学习兴趣和考试成绩都有提高。今年5月初,小王中考模拟考试成绩出来后,他的家长感到不满意,便悄悄请到一名中学教师做家教。之后,便对她无端挑刺,并在结算5月份的酬金时扣发了200元钱。

  小王的家长表示,换家教是无奈之举,“扣工资”是晓兰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让人失望的是,半年内家长已支付了3300多元家教费,但孩子的考试成绩还是不理想。扣200元家教费,只是象征性给其一个教训。

  “这起纠纷是学生家长不讲信用引起的。”晓兰表示,她不肯放弃这笔辛苦钱,但多次上门都被拒之门外。市有关部门表示没有法律依据为她维权。对家教纠纷,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认为,家教与聘用家庭之间既不是劳动关系,又不属劳务关系。这两种关系都是由单位与个人建立的,家庭教师显然不是在为单位服务,因此不适用劳动法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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