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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赡养费告了9子女 老夫妻申请执行较真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1:33 龙虎网

  【龙虎网讯】儿子不履行赡养判决,老父母来到浦口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意思的是,两位老人除生活费外,还跟儿子较真了一些“合理费用”。

  张景武(化名)与何玉美(化名)均年近8旬,结合于上世纪50年代末,是一对半路夫妻。何玉美同前夫生有1儿4女,与张景武育有1儿3女。去年夏天,因为没有儿女愿意养老,老两口将9个孩子一并告上了法庭,法庭经审理后判决每个儿女应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判
决生效,可何玉美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吴宏亮(化名)却并没有履行。近日,两位老人来到浦口区法院执行局,在《申请执行书》的“请求目的”栏里填下了一长串追索费用:吴宏亮应于2004年12月30日给付的生活费600元及延期利息、诉讼费、为其垫付的申请执行费、为向其递送《申请执行书》所花费的17元车费及2.4元复印费,合计695.48元。值得注意的是,老两口特地在车费和复印费上注明“合理费用”四字,并在该《申请执行书》的背面附上了6张车票和1张复印费收据。那么,较真这些“合理费用”会受到法律认可吗?

  “是啊,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很多申请人会将申请执行过程中往返奔波等相关花费,纳入申请强制执行的范围,这是可以理解的。”浦口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韶华解释说,像这样为申请执行而产生的额外开销,可以理解为一种新产生的债,申请人可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确权,有了确权,他们就有了执行的依据。pageTop(gb/longhoo/news2004/njnews/shehui/index.html,社会);

  为赡养费告了9子女 老夫妻申请执行较真车费

  作者:浦勇 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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