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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成年游手好闲 养母状告解除收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14:10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江跃中)现年23岁的康某终日游手好闲,不愿自食其力,还要养母孙某每天支付其日常开支20元,养母一气之下将康某告上法庭,请求依法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近日,南汇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孙某的诉讼请求。

  孙某与丈夫康某(1999年2月病故)婚后未生育子女,两人于1982年6月领养孙某妹妹所生之子作为养子。养父母含辛茹苦将其养大,然而康某成年后却不愿意找工作,成日游手
好闲,还时常向年迈的养母要零用钱。今年4月,孙某诉到法院。在法庭上,孙某认为,养子的行为导致母子关系恶化,难以共同生活,请求法院解除与康某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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