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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小伙有望获烈士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01:22 辽沈晚报

  昨天,是山东来沈民工韩磊舍己救人的第六天,依然没有那名被救后离开的沈阳青年的任何消息。

  不过,令韩磊家人感到欣慰的是,山东省民政部门对山东小伙韩磊的死给予了高度关注。

  “山东省民政部门的有关领导打来电话,让我们把韩磊舍己救人的有关证明材料赶快寄去,如果符合条件,他们可以为韩磊申报烈士称号。”昨天,韩家人告诉记者。

  符合条件

  可为韩磊申报烈士称号

  昨天,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人士重申,韩磊的精神值得肯定、弘扬。但他不属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奖励范畴。

  在此之后,韩磊的家人给记者传来了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山东省民政部门表示,如果韩磊符合条件,可以为他申报烈士称号。

  “韩磊会成为烈士吗?”带着这个疑问,记者昨天给山东省民政厅打去电话、进行了采访。据了解,在国务院1980年发布的《革命烈士褒奖条例》中,第三条第五款曾规定:“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不过,山东省民政部门的有关领导表示,由于目前他们了解的关于韩磊舍己救人的情况,还仅仅来自于网上的消息和韩家人的自述,因此,他们还无法对韩磊救人的事进行表态。但是这名领导表示,如果韩家人送来的由公安机关、目击者等出具的材料,能够证明韩磊的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可为韩磊申报烈士称号。

  据了解,按照程序,申报烈士应该由韩磊户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在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后,向市里提出申报,再由市里向省里提出申报,最后的审批权限归省政府。

  韩家人

  愿为出来作证的被救者保密

  “你有多大力气救人呀?你还是个孩子……”从儿子出事后,韩磊的母亲每天都守着儿子的照片,念叨着这句话。

  从黑龙江赶来的韩磊的舅妈说,很多韩家的亲属已经从各地来沈,韩磊舍己救人后,他们这些韩家人停止了正常的工作,等待最终的说法。

  日前,公安部门应韩磊家人要求,在请示上级后,给出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写到:通过对3名现场证人的询问得知,韩磊溺水身亡的原因是救人造成的,被救者不知去向,虽经工作,被救者一直没有出现。

  韩家人还找到了两名现场证人。他们都是附近一家岩土公司的工人。其中的张师傅证实:当天下午2时30分,我去修车。返回丁香湖边,看见被救青年被韩磊推上岸,还看到韩磊在风浪中挣扎的情景。“我认识韩磊,这孩子看上去喜眉笑眼,为人热情、朴实。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韩磊的名字。”

  韩磊的父亲说,尽管我们有了派出所的出证和5个证人的证言,但事件中最重要的当事人——被救者却没有消息。“我们知道舆论会对他有影响,他可以不用出面来见我们。他可以选择他认为合适的方式,给我们出一个证明就可以,我们可以为他保密。”

  仗义沈阳人

  捐款感动韩家人

  昨日下午,沈阳中天物资经销公司的10名员工特意来到韩家,为韩磊的家人送去了2000元慰问金。送款的董女士说,那名被韩磊推上岸的、知恩不报的被救者,不配当沈阳人。

  到目前为止,韩家人已收到各方面的捐款3500元,其中来自沈阳人的捐款是3000元。韩磊的一位亲属说,这情景让人感动。正是韩磊对沈阳的爱,对沈阳人的爱,才换来了沈阳人的敬意。

  “这么多热心的沈阳人为韩磊忙前忙后,让我们看到了沈阳人的仗义和这个城市尊重舍己救人者的风尚。”韩家人说。

  主任记者 王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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