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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溜冰,快乐与危险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在近来,一些学生选择夜晚比较凉爽的天气,穿着溜冰鞋,成群结队地在人车混杂的市区解放街五马街口、望江路星河广场周边等路段斜线或S型地快速穿梭马路,歪歪扭扭,重心不稳,险象环生,着实让人手心捏出一把汗来。

  在马路上溜冰既不安全,同时又是一种交通违法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在马路上溜冰可以说是快乐与危险同在,溜冰者在寻求快乐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守法。方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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