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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工的工资要技术工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读者反映:6月30日,记者接到几名读者打来的投诉电话,反映他们所在的温州金尔达鞋业有限公司四、五月份扣除成型车间技术工人的超额费,用来支付该车间几名普工的工资。他们称,公司实行计件的工资结算方式。从4月份开始,产量增加,公司便招了几名普工以便顺利交货。4月份,技术工的工资被扣60元;5月份,被扣160元。其他技术工也都被扣,数额不一,有的高达180元。他们认为,工资是自己加班加点的辛勤劳动换来的,公司为什么要扣除超额费来支付普工的工资?

  记者调查:7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温州金尔达鞋业有限公司。在公司的成型车间,记者随机问了几名正在上班的工人,他们都说公司确实在四、五月份扣过超额费。对公司的这种做法极为不满的几名工人还拿出了他们的工资单。记者在一名工人的5月份工资单上看到有扣款180元的备注。随后,记者找到公司负责人,生产部张经理解释说,当今市场产品供大于求,企业间价格战异常激烈,企业产品的利润已经进入微利时代,如果不能有效地控制成本或降低成本,企业将面临无法生存或难以发展的危机。成型流水线车间要求上下工序一定要互相支持。左右相临线段一定要紧密配合。所有技术工、普工都是一个整体,只有紧密协同配合,才能提高效益,员工才能提高收入。如果不增加普工,技术工不能拿到那么高的工资。

  律师说法:针对温州金尔达鞋业有限公司扣除技术工超额费以支付普工的工资这一做法,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的王庭奎律师分析,厂方因扩大生产而增加普工,是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的。技术工虽因增加了普工而提高了生产效益,拿到了更高的工资,但最终却给厂方创造了更大的经济效益,最终受益的是厂方。另一方面,技术工拿到更高的工资,从本质上讲是因为他们增加了工作量,而不仅仅是因为增加了几名普工。根据《劳动法》第46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付出更多的劳动,就有权获取相应的报酬。厂方扣减技术工的工资以支付几名普工的工资,显然损害了技术工的工资利益,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何况,普工与技术工之间没有工资上的因果关系。普工的工资理应由厂方支付。程桔华龚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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